我從宋家離開了,走之前我把簽好字的離婚協議放在了最顯眼的位置上。
剛剛把行李放酒店,發小林川就火速的把我接到了他家,好吃好喝的給我擺了一大桌子。
看我神色如常,胃口不減,他才小心翼翼的開口:
“宋願顏和趙駿去長白山滑雪了?”
我搖了搖頭,“沒看朋友圈,不知道去哪了。”
在他們第一次出去旅遊被我知道之後,這些年宋願顏也不屏蔽我了。
每當她和白月光四處遊玩時,我都執拗的看著朋友圈黯然傷神。
如今沒看的那個必要了。
林川訝然的看著我,“哥們,你這是想開了,還是要想不開了?”
我有些哭笑不得,“我要和她離婚了。”
“真的假的啊!?”
林川直接站了起來,震驚的看著我。
我認真的點了點頭,“真的。”
林川聞言,直接朝天拜了拜,“你終於清醒了我的哥,她第一次搞這出的時候,我是不是就和你說了,離婚!”
“你怎麼說的?”
他陰陽怪氣道“她說過她永遠愛我的!”
“我的哥啊,誓言能堅守多久呢,愛又值幾個錢,白白浪費你七年啊!”
她說過,她會永遠愛我的。
聽著自己說過的話,好像看見了當初那個執拗著,最後落得個遍體鱗傷的自己。
我忽然想到了從前。
其實我隻是一個無父無母的孤兒。
生在垃圾堆,長在福利院,一身野性難訓。
十一歲那年,我被宋家接回了家。
我換上了最幹淨的衣裳,然後被領到了一個女孩身邊。
在現場大人們的哭泣和訴說中,我大概知道了我的父母是因為救人而死。
我嘲諷一笑,開口就想說我不需要他們的幫助。
身旁的女孩拉住我的手。
她聲音很好聽,像黃鶯,像我能想到的所有的美好。
“哥哥你不要傷心,我在。”
我不知道她如何知道我想鬧騰。
但那天光裏的女孩遙遙看著我的樣子,我記了很久很久。
女孩十七歲,多了一個野性難馴的哥哥。
但其實更多時候是她照顧我。
剛進初中,就有人拉幫結派,汙蔑我是個偷東西的野孩子。
是她帶著我找上了為首的幾個孩子家裏,查明真相,讓所有人給我道歉。
我記得十八歲的少女笑容璀璨,“哥哥,我會保護你的。”
後來我跟不上進度,聽不懂課堂內容,總是逃課去打電玩。
她不厭其煩的去電玩廳,無數次拉住我的手,把我逮回家。
我記得記憶裏的人總是一臉溫柔的笑容,“哥哥哪裏不會,我教你。”
我理所當然的享受著她對我的縱容和寵愛,慢慢收起自己所有的棱角。
情竇初開,我自然而然的喜歡上她。
直到我給她表白,她一愣,皺起了眉。
沉默了很久,她才開口,“我有男朋友了,阿黔。”
這是我第一次知道,趙駿的存在。
這場鬧劇,就是以這樣的笑話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