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壓根不是我的對手,很快法院判決他敗訴,公開向我道歉,賠償精神損失費500元。
500元對他而言簡直是天文數字,本想利用狀告我,訛一筆大的,誰知得不償失。
他甚至連我的麵都沒見到,就背上了一身債。
我的演藝之路,越走越寬,但是還是覺得自己內在不夠豐富,學識上的缺乏,已不滿足現實需要。
我又開始了進修之路,考了國外的表演藝術研究生,出國學習。
雖然暫時離開舞台,但是我的決定國民支持率很高,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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