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雪夜,吳新民喝多了,尾隨我,趁我不備將我攬進廢棄廠房,要對我實施不軌。
他撕破我的衣服,我奮力掙紮。他喝太多酒,沒有力氣,被我掙脫,逃回了家。
我媽看見我這個模樣,衣衫不整,止不住流淚,心裏就明白了七八分。
我否認被人占了便宜,她剛舒了口氣。
結果第二日吳新民就找上門來,說我和他發生了關係,如果不想事情鬧大,就讓我和他結婚。
我媽把他趕出去,結果沒幾天,我婚前失身的消息就傳遍家屬院,不少人借關心之名,向我媽八卦。
吳新民帶來口信,如果我還是不從,就讓整個城市都知道,我是個人人能上的公交車,把我的名聲徹底毀掉。
這還沒完,他還往我家寄帶血的死老鼠和死亡威脅。
我爸去世的早,家裏隻有我媽帶著我和妹妹,根本無人撐腰。
我真的怕他害死我媽和我妹。
恐懼打敗了理智。因為懦弱無助,我隻能答應,和他結為夫妻。
而我不願傷害江懷城,騙他說不愛他,和他分手,趕他走。
他不相信,一次次找到我,我忍著巨痛,推他於千裏之外。
後來被吳新民看到我們見麵,他將江懷城打成重傷。
江懷城的父母帶他出國治療,帶著身體和心理的雙重傷害離開。從此我們再也沒見過。
我的初戀成為吳新民幻想一生的情敵。也成為家暴我最頻繁的理由。
他再次提出來,這次我沒有一點想要回避。
直言道,“你有什麼臉提他,我們兩個才是一對,你就是拆散我們的惡人,甚至連小三都算不上!”
我的話,徹底激怒了吳新民。
他氣的扯開我的衣服準備強迫我。
玷汙我的身體,是他對我最極致的報複,每次他弄臟我,我都會去澡堂搓到皮膚都爛掉。
這次他的臟手剛伸過來,我就從褲兜裏套出一個噴壺,對著他的眼鼻一陣猛噴。
他頓時捂著雙眼痛苦的彈開,大罵著臟話。
這是我自製的防狼噴霧,裏麵是川渝最辣的燈籠椒,榨的汁水摻著石灰水。
噴在臉上又辣又燒,他眼睛沒個三五星期是恢複不好的。
我趁機收拾好包袱,離開了一輩子都想逃離的家。
婦女主任張阿姨幫我在她家隔壁找了一間房子,租金五十。
價錢雖不便宜,但這是公安局家屬院,有絕對的安全感。
次日,我去紡織廠上班,剛做工沒多久,就聽見外麵有吵鬧聲。
同事李紅跑過來,喘著氣說,“娟兒,你老頭子來了,不過看樣子來者不善,你們咋了,打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