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開始正式入職白雪的律所。
我拒絕了她一開始的合夥人合同,我告訴她我要靠著自己成為她律所的合夥人。
我祁羨,從來不需要施舍。
白雪不理解,但是她尊重我所有的選擇。
隻是作為拒絕她的懲罰,她讓我每天必須吃她學習廚藝做出來的“實驗品”。
兜裏三千塊錢,其中一半都交了房租的我,狠狠點頭。
意外的,很好吃。
比許愛做的,好吃多了。
也對呢,白雪可是大家閨秀,這些東西肯定從小在學了,怎麼會難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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