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庭尊重當事人個人意願,現在被告已明確,不將原告名下任何財產列入分割。”
“原告在訴狀上提到,被告創辦了一家公司,針對這塊不知道雙方當事人什麼意見?”
孫霖咬咬牙搶在程璽前開口,“我確實有家公司,但公司在婚前已經注冊,跟原告無關。”
程璽沒有反駁。
孫氏確實在婚前已注冊,但是在拿了她的彩禮後才正式啟動。
這不重要,她要的是離婚,不是和孫霖扯那家倒閉的小公司。
孫霖:“我公司從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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