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國的警方很快趕來。
將金嬌和我帶到警局。
被騙保的保險集團也派來律師陪審。
因為我放出的證據實在是無懈可擊。
加上金嬌大受刺激之下,直接供認不諱,竟然直接定罪了。
不過因為她是孕婦,在華國的法律下,保釋了。
而我,也重新認證了身份,我就是被宣判死亡的徐明。
無罪釋放。
但金嬌一家的日子就沒這麼好過了。
凜雪用金嬌的錢,讓她當上了幾家皮包公司的總裁。
事發後,不僅錢打水漂了。
還負債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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