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老公的青梅害死,墜落山穀之中。
她拿石塊毀了我的容貌,用刀挑斷了手腳筋,甚至連未出生的孩子都沒有放過。
緊接著她轉移了我的全部財產,對外汙蔑我跟男客戶私奔離開。
就這樣,我被扔在深山一個月。
直到老公爬山時發現了我的屍體。
1
肖彥望著我的屍體直皺起眉頭。
我的臉已經被石塊砸的麵目全非,手腳筋也被挑斷,像是灘爛泥窩在草裏,他並沒有認出我。
不遠處的法醫正在分析著屍體,表情嚴肅的做報告,“死者性別女,年齡約30歲左右,腳筋被人惡意挑斷,失去行走能力。”
警察嚴肅的掃過肖彥和林朵,要帶著她們回去做筆錄調查。
林朵嚇得縮了縮脖子,閃到他身後。
不敢看我的屍體。
我的屍體被一堆灌木蓋住,不仔細看幾乎無法察覺。
要不是這次下雨地麵濕滑,肖彥沒站穩摔在草裏地,恐怕我不知道還要在這躺上多久。
隻是我沒想到,發現我屍體的人,竟然是自己的老公。
我的靈體飄到林朵麵前,輕輕吹了口涼氣。
也許是她做賊心虛,林朵下意識抖了抖。
“抱歉警官,我老婆剛有身孕,她本身已經很害怕了,恐怕無法去警局。”
身孕嗎?
我才死了沒多久,他們竟然有了孩子。
可我的孩子呢,她還沒來得及出世,甚至還沒來得及讓肖彥知道。
離譜的讓人發笑。
不遠處的法醫脫下白褂,眉宇緊鎖著走來,“死者生前約懷孕兩個月,孩子尚未成型,具體的屍檢報告還要等回到局裏再做檢查。”
“我們懷疑這是一起蓄意謀殺。”
警察點點頭,考慮到林朵身體特殊,先讓他們回家,隨時等待傳喚。
我的屍體被抬上擔架,路過人群時,右耳閃爍著微微藍光。
這顆藍鑽耳釘,是我們結婚時的定情信物。
背後還印有我們的姓名。
隻要他再多看一眼,就能知道這個人是我。
林朵眼睛轉地飛快,捂著肚子說自己不舒服。
肖彥急忙帶著她離開。
回去的路上,他手指無意點著方向盤。
他麵容冷峻,眼神遊離。
“林朵,沈安念離開多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