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當天,他穿著高檔西裝,一副誌在必得的樣子站在法庭上,而我卻帶著滿滿的證據鏈條,等著揭穿他。
他的律師開口便指責我“故意詆毀”,還將責任全部推給林倩,稱陳東隻是在“善意幫助朋友”,根本不知情。
我聽著差點笑出聲,但還是穩住情緒,起身拿出了關鍵證據。
“各位,這裏有一份林倩與陳東資金往來的完整記錄,其中包含多筆轉賬以及標注為‘材料費用’的款項。”
屏幕上顯示著兩人的轉賬記錄和備注說明,每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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