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了條短信給她:
【離婚協議已經發給你了,三天之內簽好字,我不想再和你有任何糾纏。讓你的危機公關停止往我身上潑臟水,否則後果自負。】
沒過幾個小時,林澈發的一條微博被頂上了熱搜。
【21世紀了,還有資本強取豪奪的事發生,這個世界還有法律可言嗎?資本就可以隨便威脅打工人嗎?黎月是人,不是某個人的所有物,更不是誰的賺錢工具!】
黎月迅速轉發,並跟了一句: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我想跟隨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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