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孔雲慕也是相識於一場聚會。
我是電網分支的資料員,而孔雲慕掛靠公司與我對接的資料員。
他領導宴請了電網分支的所有人員,包括我。
孔雲慕上來搭訕時,他說第一句話我就知道他是誰。
剛畢業的他在工作上上手較慢,我通過微信和電話手把手將他帶上路。
他好聽的聲音,化成灰我也記得。
就這樣,我們除了工作外,漸漸熟絡起來。
後來,他被安排出工地,那段時間他經常來約我吃飯。
本以為電工直男不懂浪漫,孔雲慕卻是個例外。
他每次見麵都會給我帶小禮物。
一枝花,一塊小蛋糕,一杯奶茶。
約會時對我也是十分細心,對我的喜好摸了個底。
孔雲慕自豪地說:「世界上沒有比我更了解你的人了。」
隨後拿出一捧香檳,紅著臉跟我表白。
我說我比他大。
他說:「女大三抱金磚,我就喜歡年紀大的姐姐。」
交往一年後,我們同居了。
隻因我的好閨蜜說:「聽說不要靠近工地男,會變得不幸。」
我將原話用開玩笑的方式告訴了孔雲慕。
他沒說什麼,隻是問我要不要同居。
我考慮了很久,最終還是點頭了。
同居後,孔雲慕給足了我安全感。
除了上班時間,他幾乎很少在外社交。
有飯局他也隨時報備,甚至會帶上我。
他用行動證明,不是每個工地男都會嫖娼賭博。
我以為我遇到了愛情。
但孔雲慕從未說過要娶我。
我曾有意無意提起結婚的事,都被他擋了回來。
「別著急姐姐,我想等我有能力給你舉辦一場盛大的婚禮,給你獨一無二的婚禮。」
我信了。
可是如今,已經五年了。
一個女孩還有多少個五年呢。
生日禮物那枚戒指,是我準備向孔雲慕求婚的。
若是成,我們就攜手踏進婚姻的殿堂。
若是不成,也不必再浪費時間了。
可是他那句「不急,還早。」將我所有期待與幻想打了個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