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羈瞞著我去接他回國的白月光的那天,我默默撥通了上司的電話。
“李總,去港城的事我決定好了,我去,一周後就能出發。”
上司的聲音透著驚喜:“葉絮,你終於決定了!”
可隨後他開始擔憂:“港城和京城相距幾千公裏,你以後就得和沈羈就聚少離多了,你真的想好了嗎?”
我語氣釋然:“想好了,走之前我會和沈羈分手。”
上司似乎有些驚訝:“葉絮,你從前那麼愛他,怎麼會?”
我輕輕地說了一句:“那是從前,現在不愛了。”
.......
掛斷電話後,我有些恍惚。
算起來,從我八歲那年被沈羈的父母接來京城。
如今也已經十七年了。
八歲那年,我媽作為沈家的保姆,在沈羈被綁架的時候拚了一條命救了他。
我媽死了,沈羈得救了。
作為彌補,沈家的父母將我接來了京城。
我成了沈羈名義上的未婚妻。
人人都說沈羈愛我入骨,用生命在彌補我缺失的愛。
年少的時候,有人隻是小聲地罵了我一句“孤兒。”
矜貴高傲的沈羈因為這兩個字和別人廝打起來,最後渾身是傷。
我生病的時候,從來不迷信的沈羈為了我。
在寺廟裏一步一叩首,隻為了幫我求得平安符。
大家都說沈羈從來沒有對誰這樣過,我是沈羈生命裏最特殊的存在。
我信了。
所以哪怕沈羈遲遲不願意和我訂婚,我也懂事地為他找借口。
認為他隻是不想太早步入婚姻。
而我也一次又一次地為沈羈放棄出國調任的機會。
隻是為了守在他身邊。
可直到我聽到沈羈和他朋友的對話,我才發現原來我是一個笑話。
沈羈接到電話的時候,他正躺在我的身旁。
也許是以為我已經熟睡,他接到電話時並沒有刻意壓低音量。
“阿梨要回來?什麼時候,我去接她。”
“沈羈,沈清梨走了七年,你家那個小童養媳也跟你了七年,都快訂婚了吧?”
沈羈沉默了一瞬。
“我不會和她訂婚的,我隻愛清梨。”
“娶她是父母的意思,我隻是為了報恩,畢竟我這條命是她媽給的。”
“但如果沒有清梨,我這條命也寧可不要了。”
沒有睡著的我,將沈羈的話聽得一清二楚。
我媽的命換來了他的命,可他為了一個女人說不要就不要。
而我從十八歲到二十五歲,當了沈羈白月光七年的替身。
甚至,連替身都不算。
隻是在沈羈的白月光離開的時候,一個他發泄的工具。
那既然他從未愛過我,那以後天南地北,我們都不必再相見了。
我會從他的世界裏徹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