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趕盡殺絕,可他們來就是奔著要我給我添堵搗亂,往大了說就是要毀了我。
我怎麼能放過他們!
不管是誰出的注意,這些人也充當著一把無情的刀。
最終嫂子娘家人聯係律師約我們一起協商和解,我一臉戲虐的說:
「可以和解,但是你們要賠償我八萬的精神損失費,兩萬誤工費,我三進警局都是拜你們一家所賜,要這些東西可一點都不過分。」
我笑著向看向對麵,一個十來歲的少年郎,對我指指點點,當著說我麵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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