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生病的時候,我把他準備還給別人的五十萬拿去給他治病了。
我知道他治不好了,可我沒有辦法什麼都不做。
哪怕這些錢能多買他一天的命都好。
債主找上門來,被我攔在病房外。
我懇求他寬限一段時間,我會努力賺錢還給他。
他沒有為難我,他隻是用看待獵物的目光將我從頭到腳審視了一遍。
「當我三個月的情人,這錢你就不用還了。」
彼時我是個剛畢業的大學生,拿著實習期兩千的工資,根本沒有辦法在短時間內賺到五十萬。
甚至連這五十萬每個月產生的利息都賺不到。
我答應了。
他大了我整整一輪,有家庭,有小孩。
每每委身於他身下的時候,我都深深唾棄著沒有道德底線的自己。
厭惡自己不自愛。也憎恨自己的弱小。
三個月後,對方食髓知味,說給我錢,要我繼續當他的情人。
在我拒絕之後,他往地上吐了口口水,神情輕蔑:「裝什麼清高。」
我的自尊心在那一刻被擊的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