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認為應該算是幸福的。
父親是醫生,母親是記者。
可我的幸福生活,卻在媽媽第一次報道的事件成了熱搜後戛然而止。
媽媽救出一個被家暴的女人,即使被威脅,也堅持曝光了對方丈夫的惡行。
一時間,媽媽被稱為正義的化身,她似乎找到了自己信仰的東西。
媽媽開始拚命去挖掘那些不為人知的事件。
一開始,爸爸也對媽媽的工作非常支持。
可後來有一次,爸爸接收到了一個自殺的殺人犯,沒想到正好撞到了溜進來的媽媽。
爸爸是醫生,他的職責是救人性命,而媽媽卻覺得殺人犯不配活在這個世界上,還不如讓她去拿到一個素材,發到報刊上也能教育當代的年輕人。
麵對媽媽的言之鑿鑿,爸爸還是拒絕了媽媽的請求。
“你有沒有想過這個殺人犯犯法的原因,是因為他的母親被人羞辱了,他無奈才動手的!”
“這個男孩是犯錯了,但是事有兩麵性,你隻看到人家的錯誤,這樣的新聞怎麼能行,你是不是想火想瘋了?”
登時,媽媽的臉色變得難看起來,像是一隻被踩到腳的貓,渾身炸毛。
“好啊,葉正鴻你居然敢這樣說我!我哪裏說錯了,殺人犯就應該被千夫所指!你還替犯人說話,我看你才是瘋了。”
“你這個狼心狗肺的東西,不識好歹,現在群眾們都說我是正義的化身,我隨便找個人哪個不比你懂我?我真後悔嫁給你了!”
看著陷入執念的媽媽,爸爸徹底失望。
從那天開始,爸爸和媽媽都認為對方不理解自己。
後來媽媽被人爆出她的新聞稿存在虛假信息,和強烈的個人色彩。
因此媽媽差點被辭退。
而媽媽認為自己被人舉報的事情,是爸爸做的。
爸爸解釋無果,選擇沉默。
這更讓媽媽堅信自己的猜測是正確的,他們開始頻繁爭吵。
沒多久,爸爸就因為車禍離世。
爸爸去世後,媽媽選擇堅持自己的信仰,發誓要曝光所有一切不公平的事件。
爸爸的死亡,沒有打動她一點。
而六歲的我卻被她丟在家裏,隻是放了一些零零散散的現金在家裏。
可這麼一些錢,我怎麼能用得了幾個月。
然而現實是最好的老師,在饑餓中,我明白怎麼才能合理使用金錢。
先把買饅頭的錢存著,剩餘的就得交交水費和電費。
可錢都有用完的時候。
有一次,我因為餓了太久實在受不了了,
曾經嫌棄垃圾桶臟的我,卻為了飽腹在惡臭中翻找食物,甚至和流浪狗爭食。
後來,前來看望我的奶奶正好撞見了這一幕,她愣住了。
奶奶因為爸爸的離世病了好幾個月,身體一好些就趕著來看我。
結果坐了好幾個小時的車來到這裏,卻看到又臟又瘦的我,在吃垃圾。
奶奶雙眼立刻變得通紅,她沒有通知媽媽就把我帶回了鄉下。
而我被奶奶帶走後,媽媽也沒找過我一次。
就像,我不是她的女兒一樣。
曾經年幼的我很不理解,媽媽為什麼不珍惜我不愛護我。
我明明是她唯一的孩子。
奶奶歎了口氣,告訴我別怨媽媽,她隻是想去追求自己的夢想。
她是我的媽媽,也是她自己。
我似懂非懂。
隻以為媽媽是為了事業才不得不離開我。
直到我從親戚們的口中,知道了另一個秘密。
媽媽從事記者行業,是因為她的初戀。
而當初他們的婚事被男方家長阻攔,迫於無奈最後才選擇嫁給我的父親。
可她的初戀在一次探訪中受了重傷,剛進搶救室沒多久他就咽氣了。
而當時的主治醫生正好是爸爸。
但是在媽媽眼裏,爸爸是故意不救活那個男人。
她心存怨恨。
直到她扒出的“家暴”事件,轟動一時,就連她的初戀父母也對她多有讚賞,甚至惋惜的說,要是當時沒有阻攔就好了。
所以媽媽陷入了執念,既然得不到愛人,那就朝著愛人的路走下去。
隻是,媽媽從沒想過我,也沒考慮過爸爸。
在奶奶身邊的日子,平淡卻讓我知足,至少能夠吃飽飯。
可奶奶年紀越來越大,靠她的退休金已經不能維持我們兩個人的生活,加上我要念初中了,奶奶想要我去城裏讀書。
所以奶奶找上了媽媽。
在奶奶的百般哀求中,媽媽答應把我接回城裏念書。
可從此,我的不幸生活就此開始。
我也沒有想到,那次和奶奶分開竟是永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