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宋書涵提起訴訟,因為她刮壞了我的車。
車上有行車記錄儀,小區門口有監控。
她當太太的時候過得太奢侈,連包包上的水鑽都換成了真鑽石,因此不僅刮壞了車漆,是讓整塊金屬板都留下了無法修補的痕跡。
維修費都要三萬多塊。
她又找到了,不像上次來見我的時候,雖然狼狽,但還是一身的珠光寶氣。
現在她隻有一身體麵的奢牌衣服,應該是她被趕出家門那天穿的。
因為很久沒護理,已經變形變色了。
我請她到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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