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年在世的時候,不管是紀念日還是我的生日,他都記得清清楚楚。
所以每到過節,我總能收到一束鮮豔欲滴的玫瑰花。
風雨無阻十五年,都來自一家花店。
這家花店的主人就是高佳,我也是通過花扉標簽,才知道她的地址。
十五年裏,隻有一次是陳年走不開,我親自去取的。
所以我前世死前其實與高佳還有過一麵之緣。
但是由於時間太長,我忘記了。
重來一世後我第一個想起的記牢的,就是高佳的花店地址。
因為陳年去世前半個月,恰好是我們結婚十五周年紀念日。
多麼可笑,我的丈夫從情人那裏,給我買了十五年的“驚喜”。
不過這些我都不想去計較了。
我才三十七歲,擺脫陳星後,我可以開啟我嶄新的一生。
不用為了她去起早貪黑的幹活。
更不用省吃儉用去討好、撫慰這個小白眼狼。
最主要的是,我永遠都不會再變成陳星滿眼嫌棄的那個黃臉婆。
我們三人一起往警局門口走,還沒等走出去,身後高佳突然扯了我一把。
"林舒,你不要太過得意。"
我平靜地看向她,像看一個瘋子。
"高小姐,我有什麼好得意的呢?"
"我的丈夫車禍離世,女兒現在也是你的了,你還有什麼不滿?"
警局裏的人指指點點,處理我們案件的警官剛要上前,高佳的巴掌就落到了我的臉上。
我諷刺地笑了,不等警察做出選擇,砰的一聲我就躺下了。
任警察跟陳星怎麼喊我,我都不起來。
起來也行,要麼高佳再進去待半個月,要麼賠我精神損失費。
但是高佳哪肯再被囚禁,心不甘情不願掏了錢,當著警察的麵跟我私了了。
一個巴掌換五千塊錢,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