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曾明衡的最後一次見麵是在法院外麵。
這些日子他換著不同的號碼給我打電話,我將他的每一個號碼都標注為騷擾電話,請求了警方的幫助。
他終於沒再打過來。
因為我的證據充足,毫無意外的贏了這場官司。
財產分割的時候,曾明衡主動提出要將百分之八十的共同財產給我,我沒反駁。
沒有人會跟錢過不去。
我追回了所有曾明衡送給孟佳穎的禮物,她變賣掉的禮物便要按照原價還錢給我。
她還不起,又礙於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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