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魏蕊,我重生了。
重生在了我的15歲,填高中誌願的那天。
前世,我得了尿毒症。
我的媽媽和弟弟都配型成功了。
但我知道,他們不會救我的。
我正欲等死。
弟弟卻悄悄拉著我的手,在我耳邊說:“姐姐,我成功配型了,我救你。”
為了活下去,我接受了弟弟的腎臟。
即便,他是我前世最討厭的人。
但我還是死了,死於排異反應。
現在我能重活一世。
這一世,我要為自己而活。
我拿著誌願表,毫不猶豫直接填下我們縣城最好的高中。
這一次,我要逃離這個家,逃離我的媽媽。
我是媽媽是未婚先孕懷上的。
媽媽本來的男朋友去大城市闖蕩了,她意外懷上了我,他說他一定會回來娶媽媽的。
後來,媽媽等來的卻是他再也不會回來的消息。
彼時,我已經五個月。
外公勸她認命吧,隨便嫁個村裏的老實人。
她不得已,嫁給了我現在的爸爸。
現在的爸爸視我為恥辱。
村裏人都知道,他娶了一個未婚先孕的女人。
而我就是那個罪證,我是他接盤的證據,是村民恥笑的依據。
他很厭惡我。
他總對我說:“我能給你一口飯吃,已經算對你不錯了。”
媽媽也視我為恥辱。
我是媽媽被背叛的的證據,她看見我就像是重新經曆了一遍被拋棄。
所以她也很厭惡我。
她總說:“要不是因為你,我根本不會落到現在的地步。”
他們都怪我。
那我該怪誰呢?
其實,我又何嘗想出生呢。
何嘗想跟他們生活在一起,卻隻能羨慕他們一家三口的生活。
我第一次發現,我和弟弟強烈的對比。
對於弟弟來說,父母的愛,是他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得到的東西;
而,對於我來說,卻是我在這世界上最難得到的東西。
前世。
我為了得到母親一點點的愛,放棄了繼續讀書。
我想,幫媽媽減輕負擔,她會不會就開心一點。
我甚至從未奢求,她能像對弟弟那樣對我。
隻求她能對我好那麼一點點,隻要那麼一點點,就好。
於是,我初中讀完就輟學,成了廠妹。
我每個月工資4000塊,每個月就往家裏打3000。
我私心想著,我在廠裏吃飯花不了幾個錢。
可能媽媽也是這樣覺得的吧。
她每隔三個月,還要以她身體不好為由,再從我這兒拿錢。
工作五年,我沒有一分錢存款。
掙的錢,一分不剩全部打給了家裏。
我甚至沒有買過一身衣服,一件首飾,還是穿的走出校園的那身校服。
連廠裏的周大姐都看不過去了,把自己打的毛衣給我穿。
她說:“過年嘛,還是要穿的喜慶一些。”
我被她說服了。
畢竟,這是五年以來,我第一次回家過年,是該穿得喜慶些。
我想,我已經打了那麼多錢回家,這次回家,媽媽應該會很高興一些吧。
我興奮的拿著廠裏發的臘肉回家。
看見他們一家三口圍在院子裏,開心地吃著火鍋。
在我看來,這一幕有些刺眼,但渴望親情的我,還是想融入這樣溫馨的場景,我笑著上前道:“爸媽,我回來。”
爸爸愣在原地。
媽媽首先反應過來,臉上的笑意僵住:“魏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