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問過醫生,這次食物中毒的費用,孫淑霞花費七千八百零五元,張暖花費八千三百四十二元。」
「可據我們所知,你卻找劉可盈要了二十萬元的醫療費。」
警察平靜敘述著,張雲超神情悲憤。
「要不是因為吃了她的食物,我女兒也不至於並發症發作。」
「警察同誌,您可以去問醫生,是醫生說我女兒的病至少需要二十萬的治療費用的。」
其實他要多少錢,那都是後續法院判理調劑的,不是警察說了算。
警察又將目光看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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