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夕,我從商場扶梯裏救了一個三歲小女孩。
抱著她找爸媽時,卻被她雙親汙蔑我偷走孩子害他們失孤。
為此,我被整個商場的人包圍討伐。
“打死她,她連三歲孩子都偷,十惡不赦。”
我求人無果,哀嚎不已,被群眾打得七竅流血身亡。
再次睜開眼時,發現重生在被他們包圍起來。
周圍那些人又瘋狂喊叫:“打死她......”
可是,我不想死,我想讓他們所有人都別想好好過年!!
……
“打死她,打死她,她連三歲孩子都要偷。”
“惡毒的很,趕緊把她打死,法不責眾,我們為民除害。”
周圍人聲鼎沸,義憤填膺的嚎叫傳入我的耳膜。
將我震的頭皮發麻,血液逆流。
沒想到再次重生卻在這個有苦難辨的節骨眼上。
若能重生提前三分鐘,我絕對不會抱著那個孩子找媽媽。
死也不會管!!
重生到這個被人暴力相待的節骨眼上,要想挽救自己不再被打死,我必須竭盡全力。
不過和前世不同。
這一世的此時,我並沒那麼慌,反而冷靜不少。
我能強迫自己完整解釋。
“我沒有想把孩子抱走,我對孩子毫無惡意,我隻是想帶著孩子找她爸爸媽媽。”
聲音實在是太過微弱 ,他們一句話都聽不清楚。
按在我身上的那些手卻越發用力。
恨不得讓我無法動彈,甚至還有手按在我脖子上。
我被按趴在地上,幾乎不能動彈。
“趕緊打死她,這樣的人活著就是一個禍害,今天偷子不成功,可是下次呢?下次呢?這種人隻有掐死才能消停。”
“就是,這樣的人就該死絕。”
於是,有人狠狠地朝著我身上踢了好幾次。
每一腳力氣都很大,差點踢碎我的肋骨。
也讓我求生欲達到頂點。
出於求生反應,我顧不得那麼多。
隻能迅速狠咬住胳膊掐我脖子,薅我的的那幾隻胳膊。
我分別咬了三個人。
他們吃痛後立馬甩開我:“你咬人?你敢?。”
“我的胳膊出血。”
“我胳膊被撕掉了一層皮肉,好痛啊。”
他們吃痛,紛紛挪開手,我才如釋重負。
我急忙從地上爬起來 ,再踉踉蹌蹌跑到消防栓跟前。
如今要自救,我必須製造一場混亂。
隨後我拿起消防錘,迅速轉身打砸了一家金店專櫃,那一麵玻璃被我砸的粉碎。
有人說,如果發生類似於這樣事,可以第一時間砸這種店。
這樣就可以封鎖商場,誰也跑不出去,除非事情得到處理。
果然,那店長大喊大叫:“趕緊封鎖商場再報警,趕緊報警讓她賠償。”
聞言,我長舒一口氣,終於不會死了。
隻要有多方麵的拉扯,我的命就不會被他們肆意主宰。
我發瘋後,反而安全了。
他們隻是死死把我包圍起來,沒有讓前世打死我的悲劇上演。
突然,一陣哭哭啼啼的兒童聲音傳入我的耳膜。
我尋聲看過去,三歲的女孩子正在抽抽搭搭。
她媽媽憤怒敵視著我:“就一眨眼的功夫你就把我孩子抱走了,等警察來了正好處理這件事,把你抓進去,讓你被處以極刑。”
孩子爸爸哄著孩子,用同樣敵視的口吻對我喊叫:“別以為你逃過一劫,馬上就讓你不得好死。”
我身子一晃,並非害怕,是我太累了。
我躺坐在地上養精蓄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