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蘇柚,今年24歲,嫁給了一個52歲的男人。
我們從民政局領完證出來的時候,被人拍下視頻發到了網上,引起一陣熱議。
其中評論點讚最高的是——“這男的一看就億表人才!”
他真沒什麼錢,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納稅人。
緊隨其後的是——“這老頭救過她的命嗎?”
反了,在隻屬於我們倆的記憶裏,我救過他的命。
更多的是——“抽了一宿煙也沒想通,我到底輸在哪裏!”的評論。
我其實挺理解網友們此刻的心情的,江鑒秋甚至比我爸還大一歲,而我又漂亮動人,就算是為了錢,我和52歲的江鑒秋結婚,看著也多少是有點離譜的。
事實上,我跟他的故事,從頭到尾都很離譜。
……
一年前,我還是一個職業情婦。
年三十的前一晚,金主忽然提出一個過分的要求:“我今天能在你這兒過夜嗎?”
當時我腦袋裏就隻剩下一個疑問,他腦袋是不是讓門給擠了?
我擰眉朝床上看去,金主半倚在床頭,說話時淡淡地看了我一眼,觸碰到我的眼神後躲閃了兩下,低頭大口大口的吸煙。
房間裏充斥著煙霧,難聞至極。
我攏了攏身上的浴巾,彎腰撿起地上的衣服,扔到他懷裏,不是很有耐心:“回去吧,我們的包養協議到此為止。”
做情婦這些年,我沒什麼講究,隻有一點,不留人過夜。
協議裏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一旦有人過界就一拍兩散。
但總有人想違規,證明自己在一個漂亮女人心中有不同地位。
送走金主後,我沒了睡意。
今天是臘月二十八,明天就是除夕,團圓的日子。
我不喜歡這個日子,因為我已經沒有人可以團圓,除非我死了,那我們一家就在地下團圓了。
可是……我垂頭看向車水馬龍的街道,這裏是32樓,下麵霓虹閃爍,車和人小的像一群螞蟻,從這兒摔下去一定疼得要死。
我很怕疼,所以一直苟活著。
淩晨一點,月色很淡,窗台上擺滿了煙頭。
最後一根煙抽完,我轉身,準備去睡覺。
轉身的一瞬間,有一束光亮擦肩而過,伴隨著一陣響聲,光亮熄滅,桌上有什麼東西應聲而落。
我眯著眼睛看了看,發現是一本破舊的老日曆。
是我元旦那天逛街時隨手買來的。
賣家說那本日曆是三十年多年前的,很有收藏價值。
我對收藏東西不感興趣,原打算走開,但轉身時看到賣家落寞的神情,心裏一咯噔,就買了下來。
三十塊錢一本,不過是一頓早餐錢,就當日行一善了吧。
隨手買來之後,我放在桌子上,壓根沒想過看它。
此時日曆掉在地上,我才現扉頁上寫著兩個字。
年代太久,字跡有些模糊,但還是能隱約看出來,那兩個字是“蘇柚”。
我的名字。
這使我來了興趣,往後翻了起來,但遺憾的是,除了一個名字,沒有別的內容了。
而且……這日曆製作的有點過於粗糙了。
我看著手中印著“4月3日”的日曆紙,眉角忍不住抽搐兩下。四月是小月,還沒聽說過哪個四月有31號。
這種低級錯誤都能犯,而且對外售賣,看來那個年代消費者權益一定不完善。
這日曆擱現在發行,得賠破產。
我搖頭感歎,順手將那一頁撕下來,揉成一團,準備丟掉。
然而就在日曆撕下來的一瞬間,房間裏猛地爆發出一道刺眼的白光,地麵也劇烈地抖動起來。
我嚇得不輕,忙緊貼牆壁。
晃動持續了幾秒,便恢複平穩,我拍著胸脯順氣,直起身子,然後一抬頭——
我就看到了江鑒秋。
那時候的江鑒秋還不是老頭,而是一個19歲的少年,一身白襯衫,意氣風發,手裏拿著跟我一樣印著4月31日的日曆紙,但比我那份要新的多。
江鑒秋比我更震驚,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一臉難以置信地抖了抖手裏的日曆紙,好半天,憋出一句國粹:“艸。”
“這哪兒?”我很懵。
我被晃暈出現幻覺了?這明顯不是我的房間,四周光禿禿的,還是木板房。
江鑒秋很無語:“我家啊。”
我:“……”
我還準備繼續問,門外忽然傳來一道壓著嗓子的聲音:“小江,走了,上一批都搞完了,該撒新網了。”
“哦,來了!”江鑒秋把日曆丟到垃圾桶裏,看了我好幾眼,最終把我拉出門,“你長得挺漂亮的,怎麼也幹這些偷雞摸狗的事?我家沒什麼值錢的東西,你別白費心思了。”
……這是把我當成小偷了?
不是,我一身名牌,怎麼可能是小偷。
這人瞎了吧。
我翻了個白眼,掙脫他的手。
他也無暇顧及我,仔細把門窗鎖好,又跑去把所剩無幾的幾塊錢裝在兜裏,就跟著另一個身高體壯的男人走了。
應該是忙著去“撒網”。
那就是我跟江鑒秋第一次見麵,我看了他房間的日曆,上麵印著1989年。
第一次見麵的時間很短,江鑒秋前腳離開,我轉身朝相反方向溜達,剛走沒幾百米,又回到了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