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摸摸耳朵後的那塊皮膚。
那裏有一塊紅色的,指甲蓋大小的胎記。
因為這個胎記,我媽覺得是不祥的征兆。
每次家裏出事,她都推到我身上。
小時候我恨這塊胎記,還想把它去掉。
用鋼絲球刷,刷出一脖子鮮血,最後被送去醫院,又被我媽扇腫了臉。
「阿姨,其實這件事和之玉沒關係。」
「媽媽,你不能那麼說姐姐呀,她會傷心的。」
我抬手要擦眼淚,卻碰到針頭。
細小的輸液管已經變成了紅色。
沈彥進來,眉頭緊蹙,幫我叫護士。
「之玉,你別怪我,我隻是覺得柔柔還小......
「不用擔心了,那個女人被抓了。」
他的話,倒像是我才是罪惡的源頭。
可憑什麼我要受無妄之災,就因為我是比她大一分鐘的姐姐嗎?
有時候愛或不愛,真的很明顯。
愛的人犯錯,總能找一千種理由。
我媽也是,沈彥也是。
「你真的愛我嗎?」
隔著淚眼,我努力保持平靜。
「傻瓜。」
沈彥湊過來親吻我。
但我的臉很疼,嘴唇也很疼,他觸碰我的每一寸肌膚被像那個女人落在我身上的拳腳。
沈彥捧著我冰涼的手,放在懷裏。
他揉搓著,卻怎麼也捂不化。
「我們過幾天就結婚了,以後,我會一直保護你。」
非要等以後嗎?
要等他送我去他哥床上之後?
男人在接吻後說的話總是不可信。
我半夜疼醒的時候,身邊空無一人。
第二天早上吃完藥,我準備休息。
婚紗店的電話打了過來。
店員支支吾吾,像是偷偷打來的電話。
「莊小姐,您之前訂的婚紗被沈先生取走了,我本來以為是您要拿的,可是我聽見他打電話,說要給一個叫柔柔的人穿......我想了想,大家都是女生,我不好瞞著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