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我們項目合作的日期已經到了,他們楊氏集團分公司要是想再跟我們合作的話,要多付百分之三十的項目金!
這次的項目金是五百萬,再來三成的話,就是一百五十萬,而且,這還是拖延一周時間的項目追加金。
要是朝過了一周的時間,楊氏集團還要再追加項目金的。
這些,全都是當初我在跟葛衝簽訂合約的時候所定下來的,先前我就向楊鑫提醒過了,要是因為他們楊氏集團方麵的橫加幹涉,使得我們公司沒辦法在指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