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宋嶼的話說的底氣十足,仿佛篤定了,我聽了這段話後,就會忍氣吞聲。
他知道,我離不開他。
因為宋嶼是將我從黑暗中拖出來的,唯一的一束光。
雖然我現在是風光無限的林氏集團總裁,可沒人知道,我小時候被拐賣過一段時間。
十歲那年,家裏的保姆不慎將我看丟,我被人販子輾轉賣進了深山。
那戶人家家裏有個傻兒子,害怕兒子討不到老婆,於是花錢將我買了回來。
買我的五萬塊,幾乎是他們家裏所有的積蓄。
於是從那以後,他們對我動輒打罵,讓我托著幼小的身軀幹重活累活。
他們家的傻兒子比我大整整十歲,卻不會說話,隻會傻笑,還時常流口水。
剛滿十五歲,養父母就把我趕進了傻子的房間,說讓我們培養感情。
傻子不通人事,卻有大人教,好幾次,養父眼中貪婪的目光都讓我渾身發冷。
我開始扮演著他們的乖女兒,對他們唯命是從。
還故意在他們麵前,表現出很喜歡傻子,耐心照顧他的模樣。
養父母日漸對我放鬆警惕,也篤定了我被拐來時才十歲,不可能將小時候的事記得清楚。
可他們不知道,我在山裏幹活時,早已將山路摸得十分清楚。
在一個夜晚,我假裝在傻子房間睡覺,卻用幹農活的麻繩,將傻子死死綁在床上,連夜逃了出去。
我不敢找人幫助,也不敢報警,走了很久很久,混上一輛大巴,輾轉許久,才來到縣裏報了警。
我以為,父母得到我的消息,會第一時間欣喜若狂地趕來。
可直到三天後,他們才不緩不慢地來到警察局。
“抱歉警察同誌,接到電話時,我們正帶著女兒在上海玩。”
警察阿姨沒忍住怪了一句:“從上海到這兒又用不了三天,你們還是快點安撫一下孩子吧。”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看著父母熟悉的臉,卻不敢過去。
站在一旁的,也是個十五六歲的少女。
我為了逃命,瘋狂往土裏灰裏鑽,將自己折騰地要多狼狽就多狼狽。
事實上,被拐賣到身上這幾年,我嚴重營養不良,整個人幹幹瘦瘦,樣貌跟乞兒無異。
而那個少女,被父母護在身後,睜著天真的眼睛往這邊張望。
“爸爸媽媽,我在迪士尼還沒玩夠呢,我們為什麼要來這種破地方。”
爸爸沒有責怪她,隻是摸了摸她的頭。
“這是姐姐,夢夢乖,叫姐姐。
那個叫林夢夢的女孩卻死死抿著唇,看向我的眼神滿是敵意。
爸媽將我接回家,可我曾經的房間,早已屬於另一個人。
林夢夢守在門口,生氣地看著我爸媽。
“這是我的房間,我睡了五年,憑什麼要讓給別人。”
可是,在你還沒到來的十年,這裏一直都是我的地方啊。
爸媽無奈地歎了口氣,他們為難地看向我,期待我的妥協。
“詩詩,是媽媽對不起你。你走丟後,我受不了打擊病倒了,你爸才把夢夢接了回來。”
“這幾年,夢夢被我們慣壞了,性格才這樣,你看......”
我勉強扯了扯唇角。
曾經,他們因為工作忙,把我丟給保姆照顧,我常常一周都見不了他們一麵。
可我走丟後,他們卻學會了愧疚,學會了怎麼愛孩子。
隻是,他們將對我的所有虧欠,都彌補到了林夢夢身上,卻讓我忍讓。
“沒關係,我住別的房間就好。”我乖順道。
我太害怕了,害怕被拋棄,又回到那個深山。
所以即使不被愛,我也不敢表達一句不滿。
林夢夢沒有因為我的忍讓與妥協,就接受我。
不知誰偷偷跟她說了真相,林夢夢知道了我才是爸媽親生女兒的事,她大哭了一場。
哭完以後,林夢夢就生了病。
爸媽以為是我故意挑釁林夢夢,嘴上不說,看向我的眼神卻越來越失望。
在這樣的環境裏,我漸漸沉默寡言,心中的陰霾逐漸將自己淹沒,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症。
第一次遇見宋嶼那天,是我準備自殺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