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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五歲那年,媽媽說我害死了三個月的弟弟。

為此,我成了爸媽的眼中釘肉中刺,姐姐們排擠的對象。

養父撞見媽媽將我的頭按進溪流中時,用兩千元換回我的命。

爸媽說:「你領走可別後悔,我們家可不會再要她了。」

養母見了我道:「我們家可供不起她,哪兒來的回哪兒去。」

我成了沒家的孩子。

1

五歲那年,村裏來了一個有名的戲班子,爸媽帶著三個姐姐去看戲。

留下我照看三個月的弟弟,弟弟意外去世。

從此,家裏失去了歡聲笑語。

而我,成了原罪!

爸媽打罵、姐姐們欺辱,我都活該受著,不敢哭也不能反抗。

直到那天,我光著小腿站在烈日的溪流中洗衣服,湍急的溪水衝走了媽媽的花襯衫。

媽媽直接按著我的頭在溪流中撲騰:「早知道生完你就應該淹死在尿盆裏,也不會害死我的兒。」

溪水像是找到了發泄口,不停地湧進我的眼睛、鼻子、嘴巴和胸腔中。

我的呐喊、求救被溪水清脆的叮當聲全數吞沒。

就在我以為自己快死了的時候,被路過的養父用兩千塊錢換回了我的命。

養父的懷抱帶著一種說不出的陌生氣息,卻又給了我莫名的溫暖。

他聲音哽咽地說:「你們不要給我,我要!」

養父將我抱回家,不知使了什麼法子哄好了暴躁的養母。

養母不隻一次對我說:「要不是你爸救了你,你早被你親媽給淹死了!」

「長大了以後你要敢當那沒良心的白眼狼,看我不打死你!」

養父為了表示重視,親自請了村長來作證,正式收養了我,並給我起名叫戚悅。

養父說他有了我就心生喜悅,還讓我長大後要學會悅己。

實際上我連個名字都沒有,生母一直叫我幺妹。

可我三個姐姐都是有名字的,她們的名字還很好聽:高明珠、高明光、高明寶。

父母給第四胎取的名字是:高成器。

但那是給他們兒子起得名。

而我不是。

直到有了弟弟,他出生的第一天就有了名字。

養父和別人家的爸爸不一樣,他喜歡做飯、洗衣服、種菜、養雞等一切村婦幹的事。

遇到點事,還喜歡哭天抹淚。

除了生不出孩子。

養母人高馬大,嗓門大、力氣大、脾氣更大!

隻可惜水桶一樣粗的腰身,生不出個娃娃!

我最怕下雨了,養母沒事在家裏總能欺負哭養父。

我希望日日澆水、施肥、打穀,那樣養母就有幹不完的活,我也可以隻和養父呆在一起了。

有養父的家才是我的家!

很快就到我能上學的年齡了。

養母一把揪住養父的耳朵,大嗓門喊得震天響:「你腦子莫不是壞掉了?」

「人家抱子得子,你給我花兩千塊錢換回來這麼一個克死弟弟的女兒,想讓咱家徹底沒子是吧?還想花錢送她去讀書!」

養父邊求饒邊小聲說:「別當著悅兒的麵說說這些!」

養母不樂意了,手上又使了點勁。

養父邊嗷嗷嗷地叫,邊摟住養母的腰,兩人回了屋子。

屋裏養母罵罵咧咧的聲音漸漸變得越來越小了。

我在院子裏站著,烈日灼心,豆大的眼淚砸到了地上瞬間就沒了。

養父發現我還立在院子裏時,一把將我拉進了懷裏:「悅兒,有些事不是你一個孩子能決定的,要學會堅強學會保護自己,她脾氣大說話重,但人是好的,你別往心裏去!」

「多為她想想,以後會好的!」

養父做飯的手藝好,時不時有人請他去幫忙做飯。

後來,村裏的紅白喜事都離不開他。

家裏忙的時候,我學會了割豬草、喂雞喂鴨、學會了站在板凳上做飯。

土裏刨食的莊稼人,為了多掙點錢,恨不得白天晚上趴在地裏。

施肥、澆水、除草、收玉米、挖土豆、種辣子、種西瓜。

養母農忙季都是披星戴月回家,吃飯更不定時。

有一次她半夜還沒回家,我跑著去給她送飯,被淋成落湯雞。

養母一巴掌拍我腦門子上:「你個惹事精,半夜不乖乖呆在家裏,誰讓你亂跑的!」

我嘴一撇眼淚就出來了。

她衝我嚷嚷:「我們戚家不養孬種,眼淚都給我憋回去!」

她和養父因為沒有孩子,經常被村裏的人嘲笑和挖苦。

現在想想,她的爆脾氣也可以理解。

畢竟以暴製暴是最簡單有效的。

養父每次回來都會偷偷給我帶個糖人。

那些苦澀日子也變得一點點的甜了起來。

這天我聽到養父回來的聲音,興衝衝地跑出去,卻看到碎了一地的糖人。

和養母的咆哮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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