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滬市這邊一個五十平的房子一個月的租金差不多要八塊錢,而政府這邊隻收他們五塊錢,這些人也不傻,要是真搬出去了,根本找不到比這裏租金還便宜的房子,於是一個個又重新簽了租房合同。
而這次這些人之所以會鬧,是因為租住在這裏的一個租戶不知從哪裏得知這兩套房早就不屬於政府的公家財產,而是在兩年前就已經歸個人所有。
這些人沒勇氣和政府抗衡,但和個人鬧上一鬧他們還是趕得。
再說了,他們兩棟房子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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