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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似雲雀歸夢似雲雀歸
文殊

第一章

我本是秋杏巷的乞兒,

一朝嫁進嚴府成為司令夫人。

租界各豪門貴女紛紛嫉妒得紅了眼。

殊不知嚴司令存心戲弄我,日日與我雲雨之歡,

特地讓貼身保鏢守在門外,

好讓他聽見床榻動靜。

我不明所以,後來才知道,他誤以為我和貼身保鏢有私情。

我知道,嚴逸旻大抵是氣到了極點,

否則憑他對我的占有欲,又怎會讓他人聽到我在床上的動靜。

事後他很疲憊,俊逸的臉湊近我耳側,嗓音溫柔,可說出口的話卻讓人毛骨悚然。

「再有下一次,我會讓你親手了結他的性命。」

我諷刺的笑了一聲,額頭的細汗尚未消散,眼眶先一步紅了。

「先生又說胡話,我和他本就什麼都不曾發生。」

嚴逸旻招招手,黑衣保鏢上前遞給他一個箱子。

他雙眼發紅,

掏出身側的槍朝鎖扣連開兩槍,箱子裏的照片紛紛揚揚飄落下來。

「難道這些還不足以證實你和他的私情嗎?」

「我和他的確曾經認識,不過並不像你想的那樣。」

「好,這可是你說的,膽敢讓我發現你和他有任何不妥,我會讓你一槍殺了他。」

嚴逸旻推門出去,沒料想竟看到守在門外的方施珩。

方施珩是我的貼身保鏢。

他不滿的開口:「你怎麼還在這裏,我不是早叫你滾蛋了嗎?」

方施珩恭恭敬敬,腰板挺得很直:

「我在夫人房間聽到了槍聲,擔心夫人有危險,所以趕了回來。」

嚴逸旻冷哼一身,意味深長,

「你對夫人倒是忠心耿耿啊。」

「小人是夫人的保鏢,這是小人應盡之責,先生不必誇獎。」

盡管說出口的話是這般謙卑,可方施珩身上絲毫沒有低人一等的感覺。

那股精神氣,仿佛依舊是當初意氣風發的方家少爺。

方施珩出身富貴人家,父親是最早一批留學歸國的高知教授,母親是軍閥家族的掌上明珠。

他吃過最大的苦,便是現實相較於理想的骨感。

年少時,他曾把《聖經》狠狠扔在地上,哭哭啼啼跑去找媽媽。

「媽媽,上帝到底會不會騙人?」

珠光寶氣的女人忙給他擦眼淚:「兒子,瞎說什麼話,上帝是不會騙人的。」

「隻要你虔誠信仰他,他的光就會普照你。」

「可我已經很努力的信仰他了,我想保護的人還是特別可憐。」

女人不解,方施珩將她帶到我麵前。

此後,女人無意中翻閱《聖經》,在麵對方施珩時總會變得欲言又止。

我年幼時父親就去世了,母親卯足了勁養活我。

有一次在街上,她親眼看見一個女大學生嫁給七十歲老爺作填房。

受了刺激後,她一個勁嫌我是女娃,拋下我獨自去了南洋謀生。

自那以後,我成為當地一名小叫花子,沿街乞討了許多年。

某一天,我來了月事,從女娃成長為大人。

一個瘸腳的老寡婦瞧見我通紅的屁股,搶著收養了我,

給我取名鵝頭,

說什麼賤名好養活。

盡管如此,我還是感動得一塌糊塗,竟學著女兒家的姿態朝老寡婦撒嬌。

「日後你會疼我嗎?」

「放心,你沒有家人,我會努力討錢養活你。」

不知觸到她哪根神經,我冷不防被打得皮開肉綻。

老寡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她朝我吐了兩口唾沫星子,駝著背,拄著一根破拐杖走了。

我倒在地上一片狼藉,默默收拾著傷心。

我知道了,

原來老寡婦沒把我當親人,我始終沒有媽媽。

我餓肚子餓怕了,

經常乞討到一半就頭暈眼花,連東南西北都找不著。

我曾經一度想嘗嘗糖葫蘆是什麼味道,可那玩意兒不頂飽,還值好幾個銅板。

所以從來沒吃過。

一日黃昏,我守在酒樓外等待廚師售賣當天的剩菜,

看見不遠處的黃包車上坐著一位漂亮的貴族小姐。

她扔掉手裏的糖葫蘆,表情十分嫌棄。

我連忙飛撲上去,裝作不經意的樣子,偷摸把糖葫蘆撿起來,樂嗬嗬的張嘴。

還沒來得及吃一口,

身後傳來一聲嗬斥。

「臭小孩,不能吃,把它給我。」

我嚇得愣住了,又委屈又生氣的瞪著他。

眼前的男孩分明是個小少爺,

發型梳得一絲不亂,穿得幹淨氣派,腳上的小皮鞋還發出鋥亮的光。

他肯定不缺這樣一串糖葫蘆。

更何況,這還是我在地上撿的。

我不舍的握著糖葫蘆:「我好不容易才吃上一回,你也要?」

小少爺驚愕的看著我,捏著鼻子伸出手,等我把糖葫蘆交給他。

我傷心極了,

他竟然是真的要。

我努力做最後妥協:「要不這樣,我們把糖葫蘆對半分,你三顆我兩顆?」

小少爺一臉不屑,似乎感到很無語。

「那……你四顆我一顆?」

我有點想哭,感覺快心疼死了。

到手的寶貝還沒吃上一口,卻要接受命運的宰割。

誰知他說:「你傻呢,誰想吃你手上的破爛玩意。」

我疑惑的看著他,又看了看手中的糖葫蘆。

「臭小孩,掉在地上的東西就不能再吃了,你不知道?」

我搖搖頭。

我連人家的剩飯剩菜都當寶,更何況一串扔在地上的糖葫蘆。

他一句又一句?「臭小孩」讓我很不爽。

「你憑什麼管我!」

說罷,我拿上糖葫蘆跑得老遠。

可那個小少爺仍舊跟在我身後。

我早早開始沿街乞討,見過不少這類貴公子。

他們無一不歹毒刻薄,家世背景給足了他們作威作福的資本。

為了讓身後的小少爺離開,我隻好將手中的糖葫蘆扔掉。

回到酒樓門口,大廚已經開始賣剩飯剩菜了。

最後,我成功用一枚銅板換了半塊人家吃剩的炸年糕。

我吃得笑不攏嘴。

真香,口感軟軟糯糯的。

很快,我又聽見身後傳來一聲尖叫。

仍然是那個小少爺。

他一臉不可思議,指著我手中的炸年糕大喊:「那可是人家吃剩下的,你也吃?」

我摸了摸難得鼓起來的肚皮:?「為什麼不能吃?」

「有人家的口水。」

「怕什麼,有就有唄,好過餓死吧。」

說完,我將最後一點炸年糕塞進嘴裏,

還念念不舍的舔了舔手指頭。

小少爺遞給我一串全新的糖葫蘆,失魂落魄的離開了。

離開前,他問我不害怕生病嗎?

他挨我很近,

奇怪,怎麼這時不嫌棄我是個臭小孩?

我問:?「為什麼會生病?」

小少爺生出一絲不符合他這個年齡的悲傷感。

「因為你吃剩飯剩菜,一些人的剩飯剩菜裏有細菌。」

我點點頭:?「原來是這樣。」

他連忙問:「那你還吃嗎?」

我沒有絲毫猶豫:「為什麼不吃,隻要我有銅板就吃。」

我已經受夠了餓肚子的滋味。

這位小少爺似乎纏上了我。

他會偷偷從家裏給我帶美味的糕點,

還會從書房給我帶印有洋文的《世界地圖》。

他邀請我一塊兒念私塾,

那位私塾先生極有傲骨,常在我耳邊念叨:「君子不受嗟來之食。」

我想我不是君子,唯有嗟來之食可食。

在漫長的陪伴中,我情不自禁的愛上了小少爺。

七夕節,

小少爺讓我穿得漂亮一些,不要再去沿街乞討。

我說:「可是不乞討我就沒有飯吃。」

小少爺看著我,目光溫和,不複從前的傲氣。

「你一天能賺多少錢?」

「運氣好點能討到三個銅板,運氣不好的時候隻能抓田鼠吃。」

抓田鼠吃。

多麼令人反胃的陳述。

可眼前這位貴公子卻絲毫不嫌棄我肮臟。

他向我伸出手,掌心裏躺著三枚小小的銅板。

「鵝丫小姐,我能邀請你共度七夕嗎?」

看著他溫柔的目光,

我承認我心動了。

當天夜裏,我趁養母不在家,洗了個清爽的澡,

換了一身母親下南洋前留下的衣裳。

那是一件洗得發白的旗袍,旗袍上印有三兩隻雲雀。

燈火闌珊的長街,火樹銀花照亮天際,彌漫著獨特而浪漫的氛圍。

小少爺第一次告訴我他的名字,

他叫方施珩。

我並不知曉他的身份,他的家庭背景,與他有關的一切。

我隻知道他是我的朋友。

唯一的朋友。

我愛他。

雖然有一位久住秋杏巷的嚴公子對我很好,常常施舍我好多銅板。

他總說我可憐。

年紀小小,卻要過如此顛沛流離的生活。

所以在我心裏,方施珩始終排第一,他排第二。

我鵝丫,不需要任何人可憐!

方施珩送了我一個胸針作為七夕節禮物。

上麵鑲了鑽石,我覺得它太貴重了,連說不要。

他拍了拍我的頭。

騙我說:「這枚胸針隻要六枚銅板,不貴,收著吧。」

六枚銅板,值我兩天的乞討錢。

我心神微微蕩漾,一陣感動。

方施珩牽著我的手,毫無預兆的親了我。

耳邊是人群的歡身笑語,橋邊一陣微風拂過。

我和他都有些沉醉。

我想說:「方少爺,鵝丫喜歡你好久了。」

可這時,我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

「鵝丫,你和這小子怎麼回事!」

我像個受驚的兔子,嚇得差點絆倒在地上。

來人是我的養母,

她看到了我和方施珩的一切,

包括那個朦朧月色下的吻。

老寡婦嫌我玷汙了自己清白,

覺得我像不著寸縷的娼婦,

把我一路碾回家,緊接著就是一頓暴打。

竹鞭抽在皮膚上,漆黑的腳印落在旗袍上,

幾隻雲雀的圖案數不清被踹了幾腳。

最後我大吐膿血,她才鐵青著臉善罷甘休。

「下賤丫頭,別把自己搞臟了,省得以後我賣不出好價錢。」

我躺在地上苦笑。

原來老寡婦收養我是為了賺日後的禮金。

我不服,不再把她當做親人看待,想著跑。

她憑什麼要幹涉我的幸福。

可最後我被抓了回來。

結局是我被吊在柴房的木梁上,吊了整整三天三夜。

期間,嚴公子偷偷來柴房看我,

給我帶餡餅充饑,為我添衣裳。

他叫嚴逸旻。

該死,他又開始念叨我可憐。

我希望來看望我的人是方施珩,至少他從不說我可憐。

可惜自七夕節後,他消失得無影無蹤。

老寡婦有些氣急敗壞,生怕我再次逃跑。

她暗地調查了方施珩的身世背景,緊接著把我帶去他家。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方施珩的父母。

他們是那麼高高在上,渾身散發著雍容華貴的氣質。

而我和我的養母,連他們家的保姆都不如。

老寡婦把我摁在地上,哭個不停。

「你們兒子要對我丫頭負責啊。」

「她是個清白的姑娘,卻被你們孩子玷汙了。」

「雖說隻是碰了碰嘴,誰知道背地裏會不會連床也上了。」

我看清方施珩父母眼中的嫌棄。

我沿街乞討時,曾見過幾回方施珩的母親,

遠遠看去,她很慈祥,印象中還賞過我幾個銅板。

可如今,她的厭惡掩蓋了所謂的慈祥,看我如同屋外的蒼蠅。

老寡婦沒能如願把我賣出去,

但從方家順走八塊大洋。

她樂死了,甚至都沒因為我甩不出手而忘了抽我。

方施珩的家極其奢華,

我和老寡婦離開後,立馬有丫鬟拎著拖把前去拖地,

拖我和我養母方才逗留過的地方。

而我好奇,這段時間方施珩究竟去哪了。

自從他給我留下一個吻後,就在我的生命中徹底消失了。

而久住秋杏巷的嚴逸旻來找我。

和我說:「鵝丫,跟我走吧,我帶你離開這裏。」

我想也沒想就拒絕了嚴逸旻。

殊不知,接下來的兩年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時光。

我和方施珩在七夕節親吻的消息不脛而走。

所有人都知道我養母拿走八塊大洋大搖大擺離開了方家。

言簡意賅,我臟了,卻沒人要。

風雨飄搖的塵世間,我成了秋杏巷人盡皆知的笑話。

此後,我沒有討到任何一塊銅板。

每天餓著肚子被打。

在一個雷聲轟鳴的夜晚,我昏倒在街頭的某個角落。

嚴逸旻找到我,親了親我的額頭,

他為我取名白娥眉,帶我離開了充滿苦難的秋杏巷。

我隨嚴逸旻來到白江縣生活。

多年後,

我嫁給嚴逸旻,成為了受人尊敬的司令夫人。

我不斷進修學習,擁有了一份滿意的工作。

我成為了一家報社的主編,向百姓宣傳新思想新文化。

一天,手邊的稿件還待審核,桌案上的電話機突然響了起來。

我按了按眉心,接過電話。

是嚴逸旻的聲音。

「夫人,今晚陪我去一趟皖莊拍賣會。」

「好。」

八點整,我挽著嚴逸旻的手盛裝出席。

我本就容貌出眾,在珠寶和衣裝的點綴下更顯得風華絕代。

沒有人會憶起鵝丫的悲慘過往,人們隻聽聞嚴司令的夫人白娥眉。

出發前,嚴逸旻親手為我抹胭脂。

我看了一眼守在屋外的方施珩。

我知道,嚴逸旻是有意做給他看。

我頓時覺得好笑,我白娥眉的名字是他起的,性命也是他救的。

白江縣那些年月是和他一起度過的。

我早就愛上了他,

虧他還像個孩子似的,與方施珩瞎較勁。

曾經威風堂堂的留洋少爺方施珩,如今不也隻是嚴家的警衛嗎?

雖然我知道,方施珩放下一切隻是為了來到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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