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小區後,我找了個附近的酒店暫時住下。
爸爸去世後,二嬸一家收留我的原因也很簡單,因為他們想拿走我爸給我留下的遺產。
我當時還小,什麼都不懂,失去爸爸後,我就更沒有了安全感。
別人給我點好處,我就把全身心交給別人。
那時候對我來說,能吃飽穿暖已經是最大的幸福。
他們很順利地哄騙我簽下意願書,把我爸爸留給我的十幾萬轉移到自己的賬戶上。
二嬸不斷給我洗腦,說我是依靠他們才活得下去。
我傻乎乎地記著這份情,長大走出大山工作後,幫補了不少二嬸一家。
他們的兒子徐俊就是我花錢托關係,才能在縣裏讀上初中。
前年老家遭遇大水,我寄了七萬塊給他們修補房子,買新家具。
他們整日遊手好閑,我就幫他們在鎮上找清閑的工作。
隻是沒想到,今天居然還會被二嬸貼上白眼狼這個標簽。
明明,最白眼狼的是他們。
這些年對他們的幫補,早就還清了他們口中的養育之恩。
他們本就對我隻有目的沒有真心,既然說我是白眼狼,那我就把這個角色做得徹底。
連同他們當年哄騙我的那份賬,一起算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