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輩子我得知阿琳鬧著要跳樓,想也不想的就衝了過去。
我當時想著,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在說的絕情些,萬一她真在和我合租的狀況下死了,我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不管我願不願意,出於人道主義精神,我都得去。
我過去後,看到她哭的慘烈,還安慰她好久。
她對我哭喊著說男朋友不要她了,她還不如死了算了。
我還心疼她戀愛腦被個渣男欺騙,陪著她一起罵罵咧咧。
更是趁著她哭到打嗝時,抓住時機爬上窗戶一腳將她踹了進去。
我是重度恐高者,低頭看到距離地麵的高度時,全身發軟到身體僵直。
好在匆忙趕來的消防員眼疾手快將我撈了回來。
彈幕上,瞬間誇讚聲不斷。
【天啦,神仙室友!小姐姐可真是神來之腳,簡直太帥了!】
【為了一個渣男就要死要活的,何必呢。】
【這個神仙室友是我們學校的學姐,表演係的,上周XX平台剛上映了她演的小網劇,大家多多支持。】
我沒想到有人居然在這個時候給大家安利我的作品。
當時我也沒想太多,一門心思都在照顧阿琳身上。
她的父母得知消息後迅速趕來,跪在地上對著我瘋狂磕頭。
“太謝謝你了,我們家就這麼一個寶貝女兒,要是她出什麼事,我們全家都完了啊!閨女啊你放心,我們肯定會好好謝謝你的!”
可沒想到的是,三個月後我接到法院的電話。
對麵說我成了被告,問我是否需要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