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家中,和爸媽講了今天的遭遇。
我媽媽義憤填膺。
「什麼人呐這是,靠著份還沒譜的合同狗仗人勢起來了!都不要了,不但合同要取消,房子我們也不租了!」
爸媽動作很快,合同黃了的事情當晚就傳了出去。
我回家經過他們小區時,聽到周圍的鄰居都在嘲笑。
租客老婆站在小區樓底下,搓著手,向遠處不停地張望些什麼。
看到我時,她眼前一亮,提著兩大袋東西,跑到我麵前,笑道,「嵐妹兒啊,之前的事是阿姨對不住你,這兩袋茶葉你拿著,能不能和你爸媽說先別退租啊。」
我冷笑道,「大姐你不是說你的茶葉爛掉也不會賣給我嗎,誰知道你給我的茶葉是好的壞的?再說了,八百多塊的茶葉我可吃不起,您還是留給自己享受吧。」
租客老婆悻悻地放下手中的袋子。
這是看找不到像我們這樣的冤大頭,特意到我麵前賣慘裝可憐了唄。
同樣的坑我不會再跳第二次。
「大姐,這房子到月底我們就不租了,你最好在月底前搬走,你也不想一個月內遊兩次警察局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