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輾轉難眠了一個晚上,好不容易合上眼睛,清晨時分廣播又再次響起。
“叮咚!現在是投票時間,請所有人10分鐘之內到1樓教堂集中!”
聽到指令後,大家又齊刷刷地來到了教堂。
此時,教堂出現了一塊LED屏幕,上麵有40名患者的頭像和姓名。
其中人已經出局,他們的頭像上麵有“OUT”的標識。
“開始投票!”
大家按指示圍成一個圈,用手指指出要投的人。
每個人臉上都寫滿了疑惑。有的麵麵相覷遲遲未有決定,有的舉棋不定一會兒指這個一會兒指那個。
直到一個小女孩跳了出來,指著小夥子說:“大叔,是他殺死的,投他!”
顯然,小女孩的話並沒有說服力,大家都沒有按她的指示做。
小女孩見狀又接著說:“大叔昨天是不是跟你們說,他捉到了一個假冒者,讓你們跟他票?”
很多人都點了點頭。
“但是你們都不知道那是誰!因為大叔沒說!”
然後大家又點了點頭。
“就是這個人!”
小女孩非常篤定地指著小夥子。
“昨天大叔找我說的時候,他剛好在我們前麵路過,大叔給我指的他。”
如果小女孩說的話都是真的,那麼昨天我確實瞞天過海,躲過了大叔法眼。大叔要票死的人不是我,而是小夥子。
小夥子使了一招借刀殺人,借我的手殺死了大叔。
“靠!”
我悔不當初,心裏麵罵自己是個無腦又衝動的人頭豬。
小女孩成功帶動了節湊,大家紛紛把票給了小夥子。
LED屏幕實時監測投票情況,小夥子的頭像旁邊顯示38票,已經占了總票數的8成。
當大家都以為已成定局的時候,小夥子突然指著我喊道:“等一下,大叔是她殺的!”
完了!這下他要把我給賣了!
“昨天晚飯時間,我看見她鬼鬼祟祟在大叔碗裏放了東西。”
“你們不信的話,可以調飯堂的監控看。”
天殺的!這回我跳進黃河都洗不清了!
院方應大家的要求,把屏幕畫麵切換到昨晚飯堂的監控錄像。
監控畫麵裏麵的我趁大叔去洗手間的縫隙,正鬼鬼祟祟地往他座位的方向靠近。
大夥子臉上露出了得逞的笑容。
時間一秒一秒地流逝,這時候畫麵裏的我已經站在大叔的飯菜前,手已經插進褲兜拿毒藥。
正當大家以為鐵證如山之際,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有人擋在我前麵。
等到當那個人走開畫麵恢複正常的時候,我已經完成了投毒,監控錄了個寂寞。
“你為什麼冤枉我?我沒有殺人!我沒有殺人!我沒有殺人!”
我飛撲到小夥子的跟前,扯著他的衣領咆哮。
精湛的演技讓所有人都以為我病發失控,幾個護士立馬上前把我壓製在地上。
離投票結束還有不到10秒時間,小夥子那子虛烏有的指控最終還是沒有動搖大家。
最後投票結果:我11票,小夥子36票。
砰!
就在公布結果的那一刻,小夥子的頭整顆炸開,旁邊的人都被他的鮮血和腦漿濺了一臉。
“恭喜你!捉到了一名假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