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實不應該給她發消息的。
但還是發了,不知道為什麼發,也許潛意識裏,不想讓她覺得自己參與了這事。
他確實沒參與。
姚天禹要投淩一科技,要把朝策打包給淩一,這事蔣青延早就知道。
他不反對,是因為兩家整合確實能讓榮立利益最大化,他作為投資管理中心的總經理,於情於理沒理由反對。
不告訴聞阮,是因為朝策是章桐桐老公的,聞阮肯定不同意犧牲朝策。
姚曼想做項目,想負責淩一科技,她想要,他得成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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