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離婚協議的財產劃分,薛然然分走了我一套郊區的別墅,一輛奔馳大G,還有兩千萬現金。
離婚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接遠在家鄉的父母來到身邊。
剛結婚的時候,我提出接父母過來住一陣子,薛然然不情不願地阻撓道。
“你傻不傻呀,再親密的關係,長輩和晚輩也要保持距離,這樣家庭才能和睦,再說了,我才不願意被別人打擾我們的二人世界呢。”
我為了照顧她的感受,愧疚拒絕了父母來探望我們小兩口的請求。
可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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