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控訴三嘛,兩個月前被告捏造事實,誣陷我惡意收錢,還在網絡平台上公然詆毀我,嚴重影響了我的日常生活。”
我一字一句、不卑不亢地說完了自己的證詞。
也得到了旁聽席中一陣鼓勵的掌聲。
第二場官司,當然也是穩操勝券。
法官最後宣判,判定朱永林非法經營罪名成立,
將全麵收繳其違法所得,並處以兩萬元罰款。
判定朱永林一周內支付所欠藥款人民幣13000元,逾期將強製執行。
判定朱永誹謗罪名成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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