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朱永林和律師巧舌如簧。
先是說我走私海外藥品,故意偷稅漏稅。
接著又說我,無證經營醫療藥品,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宋麗,光這兩項就足夠讓你吃牢飯了。”
“我看你拿什麼跟我鬥。”
朱永林坐在對麵胸有成竹抖著腿,一副勝券在握的神情。
這次開庭,我沒有請律師,
因為憑我一個人就能應付朱永林這個蠢豬。
“法官大人,這是我準備的證據,請您過目。”
“第一份證據,是證明藥品足額繳納稅款的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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