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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臥底拐賣團體,身份卻被男友暴露給團體頭目。

隻因為他的白月光,我的妹妹說:「滿滿姐就是這輩子過得太順風順水了,所以才喜歡處處跟我作對。」

他們自以為隻是讓我吃些苦頭。

可他們不知道,在那個吃人的深山裏,我因為身份暴露被砍斷雙腿,挖眼斷舌,活生生折磨了兩天,連一具完整的屍體都沒能留下。

1

被人從一堆女孩裏拎出來的時候,我就知道我的身份暴露了。

他們把我關進腥臭的羊圈裏,先是砍斷了我的雙腿,讓我沒有逃跑的可能,再然後,他們殘忍的割掉了我的舌頭,挖掉了我的眼睛。

他們將煙頭摁滅在我身上,肆意地嘲笑著警方的無能。

一個星期前,為了不惹嫌犯懷疑,解救出更多的被拐女性,上級派了我來白玉山執行臥底任務。

我偽裝成被拐女孩,一點一點收集白玉山其他被拐女性的名單,明明任務一直很順利,我已經將名單收集得差不多了。

明明再過幾天就可以收網了,卻沒想到在這最關鍵的時候暴露了身份......

我睜著空洞洞的眼眶,不甘地吼叫著,可沒有舌頭的嘴裏流出來的隻有血。

我想不明白到底是哪裏出了紕漏。

肉體上無休止的疼痛幾乎快要將我的神誌淹沒,我隻能不斷地告訴自己,我不後悔,從我選擇成為一名人民警察開始,就已經做好了為人民隨時獻出生命的準備。

隻是——

隻是這次我沒能遵守承諾,帶那些女孩們回家......

臨死前,我將這些天收集到的白玉山所有被拐女性名單偷偷藏進了羊圈的磚縫裏,而我自己卻再也經受不住折磨,最終在血汙和痛苦裏咽了氣。

我的屍體被隨意地扔進山林,任由野狗啃食。

我下意識想驅趕,因為我怕屍體被啃得太難看,養父養母看見了會害怕。

可手臂卻隻是徒勞無功地穿過。

哦,我已經死了。

我低頭看了一眼自己幾乎透明的手臂,放棄了,隻能寄希望於有哪個好心人能把我埋一埋,不要讓我的樣子嚇到別人。

我歎了口氣,默默地往「家」的方向飄去。

人們常說,人在離開之前是要回去看一眼家人的。

2

淩晨三點,養父養母已經睡了。

是的。

我是被領養來的。

我的親生父母也都是光榮的人民警察,十年前的一場搶劫案中,我的爸爸媽媽為了保護人質,死在了爆炸中。

那對被解救出來的人質夫妻心懷感激,從孤兒院領養了我,成了我現在的養父養母。

他們對我很好,把我當成親生女兒一樣疼愛。

如果說,我還有什麼覺得不舍的,大概就是不能照顧他們終老了。

我抬起頭,看見自己的房間裏照舊亮著一盞小燈。

殘破不堪的靈魂似乎也被照得溫暖起來,從前我總是因為各種任務,很少有機會回家,於是養母就在我的房間裏點了一盞永遠不會熄滅的小燈。

養母說:「這樣我的滿滿無論什麼時候回來都不會迷路了。」

這不隻是一盞燈,更是養母對我的牽掛。

我還記得這次任務之前,我抽空回了一次家,養母做了一大桌子我愛吃的菜,飯桌上,她看著我,眼淚怎麼也止不住:

「滿滿,你怎麼又要走啊?」

「你雖然繼承了你親生父母的遺誌,穿上了這身警服,有了信仰和使命,可你別忘了你也是媽媽的女兒,媽媽不想你做什麼英雄,媽媽隻希望你像你的名字一樣,歲歲平安,歲歲圓滿。」

「白玉山那種法外之地,你要是出點什麼事,媽媽可怎麼活啊?」

我那個時候沒想過任務會失敗,隻是笑著安慰養母。

我說等這次任務結束一定會向領導申請假期,陪他們出門旅遊散散心。

「對不起,媽媽。」

「滿滿說話不算數了。」我俯下身,指尖穿過養母額前的白發,輕輕地說。

養母似乎感應到了什麼,無意識喃喃了一聲我的名字。

養母是最愛哭的。

也不知道她知道了我死去的消息以後,養父能不能哄得住她。

我不忍心再看,起身飄去了客廳。

卻在這時,有人開門急匆匆從房間裏出來,是我養父母的親生女兒,也是我疼愛的妹妹,董思佳。

她一邊打著電話一邊開了家裏的大門。

我蹙起了眉,三更半夜的,難不成她一個女孩子,又要像上次一樣偷偷溜出去和一群狐朋狗友喝酒,把自己喝得爛醉,然後倒在馬路邊被人送去警局嗎?

想到這,我擔心起來,連忙跟了上去。

3

董思佳果然去了一間酒吧。

但她這次好像隻是來找人的。

我飄在空中,被裏麵忽明忽暗的燈光晃了眼,再看見董思佳時,她已經徑直朝一個男人走了過去。

我盯著那個男人有些熟悉的背影。

猛然發現竟是我的男朋友,葉瑾銘。

他頹廢地趴在吧台邊,眼眶通紅,神情落寞。

董思佳扶起他:「瑾銘哥,我接到電話就趕過來了,你怎麼喝成這樣?」

我和葉瑾銘在一起整整六年,他性格高傲,很少有這麼失態的時候。

他抓著董思佳的手,聲音急促:「小佳,我後悔了,我不該聽你的話那麼做的,林滿滿再怎麼厲害也隻是女人啊......我夢見她了,她渾身都是血,她說她好疼!」

我渾身一僵。

腦子裏似乎有什麼東西崩斷了。

而我的妹妹董思佳卻皺起了一張小臉,滿不在乎道:「瑾銘哥,你在瞎擔心什麼?就算你把滿滿姐的身份暴露了出去,她也頂多隻是吃些苦頭,那群人難道還敢殺警察嗎?」

「滿滿姐就是這輩子過得太順風順水了,所以才喜歡處處跟我作對。」

短短幾句話。

我聽得靈魂仿佛都被撕得四分五裂。

我一直自責,覺得白玉山暴露身份是我自己哪裏不小心出了紕漏,我無論如何也想不到,竟然會是我的妹妹和男朋友一起背叛了我。

處處和她作對?

是指我不允許她出入不正當的場所,要求她戒掉喝酒抽煙的不良嗜好,還是不許她總是滿口謊言欺騙自己的親人?

我自認為是在盡作為姐姐的責任。

可原來,這些在她眼裏都是和她作對嗎?

靈魂原本是感知不到疼痛的,可這一刻我還是感覺心臟像被活生生剖開,比斷腿剜眼還要痛苦。

刺眼耀目的燈光下。

葉瑾銘跌跌撞撞地站起來,嘴裏反複喃喃著:「不行,我要去報警,我要讓他們去把林滿滿救回來......」

來不及了。

我已經死了。

4

「不行!」

董思佳踩著精致的小高跟攔住了他的去路,她勾住葉瑾銘的脖子,雙眼濕潤,像一朵輕易就會破碎的小白花:

「你現在去報警的話我們都會坐牢的,瑾銘哥,你忘了小時候說過要永遠保護我的嗎?」

「你也心疼滿滿姐搶走了我的人生啊,如果不是因為她,我又怎麼會被人販子拐走,在那個小山村裏過了十幾年食不果腹的苦日子?」

「好不容易找了回來,可爸爸媽媽還有你都被她搶走了,明明我才是爸爸媽媽的親女兒,明明我們才是從小就認識的青梅竹馬。」

「她的爸爸媽媽死了,難道我就活該替她受罪嗎?」

「我們沒有做錯什麼,是她對不起我!何況我們隻不過是想讓她也吃點我以前吃過的苦,警察馬上就會去接應她,不會有什麼事的。」

我愣住了。

胸腔裏湧起無邊苦澀。

我一直慶幸上天總歸沒有對我太過殘忍,所以它把我送到了養父母的身邊,讓我能夠慢慢走出爸爸媽媽犧牲的陰影,作為一個有人疼愛的孩子長大。

我那個時候沒有想過,這份幸運會傷害到另一個小女孩。

養父母心疼我,對我付出的精力有時候甚至比他們的親生女兒還要多。

十五年前,我九歲,晚上忽然發起高燒,昏迷不醒。

養父母急壞了,連夜開車將我送去了醫院,可他們忘記了,家裏還有一個五歲小女兒。

小女兒半夜睡醒了,找不到爸爸媽媽,哭鬧著跑了出去,就是這一個疏忽,小佳被人拐走了,而我也被高燒影響了記憶,忘了自己還有一個妹妹。

養父母刻意在我麵前隱瞞了這件事。

直到小佳十八歲那年被警方從一個落後的小山村裏解救回來,我才終於將一切都想了起來。

至於葉瑾銘,我也是看著小佳撲進他懷裏才知道,世上真的有這麼巧合的事,我在一起六年的男朋友和我的妹妹是小時候最要好的玩伴。

從小佳回來開始,葉瑾銘就對我越來越冷漠。

我因為連軸轉追查案件,暈倒在警局的時候,葉瑾銘正在陪小佳逛街買衣服。

他對打電話通知他來醫院的養母說:「林滿滿不是警察嗎?她拿了那麼多表彰獎牌,那麼有本事,生個小病而已,何必大驚小怪的,阿姨您有空不如多關心關心小佳,她除了我們,沒什麼能依靠的了。」

我看得出來,葉瑾銘喜歡小佳,已經不隻是把她當妹妹的地步了。

即使我也真心愛過在我受傷時背著我回家的葉瑾銘,有過和他結婚的想法,但我還是選擇了和他提分手。

他用一種無比嫌惡的眼神看我:「林滿滿,你不會是懷疑我和小佳之間有什麼吧?你還有沒有良心?小佳因為你吃了那麼多苦,我多關心她一點怎麼了?」

我很確定他已經不喜歡我了,但不知道為什麼他一直不同意分手。

而且每次我和他提起這件事,他都會用那些話來堵我。

偏偏我不知道該怎麼反駁。

因為葉瑾銘說得沒錯,小佳一定吃了很多苦。

所以在她身上完全看不到小時候可愛,善良的影子了。

她會跟自己的父母頂嘴,會說謊騙人,會欺負別人。

但說到底,這並不完全是她的錯。

對於小佳我總是愧疚的。

這兩年,我無數次想過,如果我沒有來到這個家就好了,這樣小佳就不會被拐走,不會遭受那些無法想象的痛苦。

但我更恨那些人販子,他們毀掉了無數孩子和女性,破壞了一個又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

所以當劉隊跟我說:「滿滿啊,這些日子你已經跟了不少案子,白玉山的任務你就不用參與了,回家好好陪陪父母吧。」

我堅定地說:「不,我要去。」

為了我的妹妹和無數深陷黑暗的人。

我想,名單上的人多一個,像小佳這樣的悲劇就會少發生一起。

可到頭來卻隻是我的一廂情願。

我從沒想過,自己會死在妹妹和男友的手裏。

她和葉瑾銘把我的身份暴露出去,自以為隻是讓我吃些苦頭。

可他們不知道,在那個吃人的深山裏,我因為身份暴露被砍斷雙腿,挖眼斷舌,活生生折磨了兩天,連一具完整的屍體都沒能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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