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這句話逼我,也無效了。
以前我可能會很難過,現在我卻死心了。
看著我這麼果斷,宋煜絲毫沒有辦法。
直接摔門而出,我苦笑一聲。
為了秦婉,他倒是會好好和我說話。
冷靜了一會兒,我開始收拾東西。
這幾年我買的衣服都很少。
沒有社交,我基本都不怎麼買衣服。
所以沒一會兒,我便打包好了行李。
我看著盒子裏的一條寶石項鏈。
這條項鏈還很新,被我保護的很好。
是我去年生日那天,宋煜扔給我的禮物。
當時我還開心了很久,跟著母親炫耀了一下。
後來我偶然聽他給自己的小情人打電話。
說這條項鏈不喜歡,下次再換一個新的給她。
我才知道,原來這是別人不要的。
於是我便擱置了,再也沒戴過。
現在,我想也不想的,扔進了垃圾桶。
別人不要的,我也不會要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到了民政局。
昨天晚上,宋煜就給我發了消息。
“今天十點來民政局。”
他把我從黑名單放了出來,就是來通知我這件事。
看起來真的很諷刺。
等了半個小時,宋煜和秦婉姍姍來遲。
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倆是來結婚的。
辦理離婚的時候,大家的目光都怪異的看著我們三人。
我絲毫不在意別人的目光,果斷的簽了字。
財產一半是我的,一套房子。
看著這些,我倒是沒有意見。
簽完之後,我率先出了民政局。
宋煜和秦婉婉跟著出來。
他看向我:秦雯,不要到時候來求我複婚。
秦婉婉也笑了起來,抱緊宋煜的胳膊。
撒嬌的向他說:你是我的。
“你的,你的。”宋煜趕緊回她。
聽著他倆的調笑,我隻覺得心裏反胃。
我看著宋煜,唇角笑了笑。
“跟你在一起,我才後悔。”
“再也不見。”
我頭也不回的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