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年裏,我跟蘇逸辰兩兄弟是有名的鐵三角。
12歲那年被查出慢性病後,爸媽聽取專家的建議,送我來姑姑家養病。
於是認識了蘇家兄弟倆。
那時候不懂什麼是愛情,隻知道這兩個男生是跟屁蟲。
上學跟著我,下課也跟著我。
幫我買飯,幫我送水。
趕走塞情書的平頭小子,打過揪我辮子的高年級男生。
畢業後,他們一個成了業內小有名氣的畫師,一個繼承家業成了管理者。
我畢業那年,爸媽買了這套房子。
蘇家兩兄弟立即買下一左一右,聲稱要保護我到出嫁,甚至明裏暗裏,讓我選他們其中一個。
我對愛情渴望不大,家族聯姻,嫁一個知根知底的,平淡、安穩、幸福,是爸媽對我的期望。
也是我的想法。
所以我也曾想過,選擇他們的其中一個。
就在我已經做出決定的時候,現實給了我當頭一棒。
三人行,我被替換,變成了何芳。
何芳媽媽是我家的保姆,她很節儉,為了省錢,連過期的食物也吃。了解到她家的情況後,我資助了何芳。
待她大專畢業後,我也讓她來了我的公司。
她來的第一天,不肯跟同事們一起吃午飯。
我回來時看到她在茶水間啃饅頭。
有人問她為什麼,她說隻有公司的水是免費的。
我有些心疼這樣的小姑娘。
她不肯去吃飯我就硬要帶著她,我請。
她沒有地方住我就讓她住我家。
我為何芳提供了太多不應有的便利。
到頭來她卻坑害我。
將我的豪華遊輪賣掉做了慈善。
成了小有名氣的網絡紅人。
我氣得報警,又被蘇逸辰逼得撤銷。
還因為這件事起訴我。
造就了她的被寵愛人設。
那一刻我終於明白。
我和蘇家兩兄弟,再也回不到過去了。
過往的十年終究抵不過何芳出現的這一個月。
那就離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