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段完美婚姻,但懷孕三月的時候,我發現丈夫宋之川在我的飲食裏加墮胎藥。
被我發現後,他反而一臉失望地指責我。
“欣欣命在旦夕,你為什麼不能打掉這個孩子?給她捐獻骨髓?”
欣欣是他幹妹妹陳琳琳的女兒,患有白血病,為了救她,在孕初期我已經給她捐獻過一次,但移植失敗。
醫生說可能是因為我懷孕,胎兒血液與欣欣產生了排異反應。
我們為此大吵一架,他離開後,情緒失控的陳琳琳將我從樓梯上推下。
昏迷的前一刻,我看見回家的宋之川飛奔過來抱起我,想要帶我去醫院。
陳琳琳攔住他,“現在不能去,等確認她流產以後再去!否則她捐獻的骨髓還是沒用!反正是她自己從樓梯上滾下來的,別浪費這個機會!”
宋之川一腳踹開她,“你想害死小玉嗎!”
但陳琳琳抱住他的腿,聲淚俱下,“哥,你說過娶她是為了讓她心甘情願地出錢捐骨髓,可你現在......你難道是愛上她了嗎!你別忘了我救過你的命,這次你必須得幫我!”
靜默片刻後,他停下了腳步,低聲呢喃,“小玉,我愛你,我們的未來很長,還會再有孩子的,但欣欣的生命隻有一次。”
以後?
欣欣的命是命,我的孩子就不是了嗎?
宋之川,我們不會再有以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