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就是那個笑著問我吃過豬蹄嗎的小男孩。聽他的口吻,像是吃掉了我女兒的另一隻手。
你見過這麼殘忍的小孩嗎?
我反正沒見過。
可既然警察將他們定義成小孩,我也決定用小孩的方法解決問題。
出發前,我做過功課。
林彥最想要的東西是一款會發光的無人機。
十八萬,他媽媽舍不得給他的買的無人機。我利落付款後操縱它飛往林彥的房間。
“小彥,來花園,媽媽給你新買的生日禮物,喜歡嗎?不許告訴爸爸哦!”
賀卡上短短的幾個字,就將林彥騙了下來。
我將他麻醉後綁回了我家,給他送了無人機,還笑著告訴他:“彥彥,叔叔不愛吃豬蹄,但叔叔也想吃吃比豬蹄更美味的東西,你能滿足叔叔嗎?”
我笑的柔情似水。
林彥卻一動不動。
他的手腳被我剁下時,眼睛還死死盯著我。
我微微一笑:“騙你的彥彥,叔叔從來不吃豬蹄。”
他在驚恐中咽氣。
我連屍體都懶得處理,又找上了另一個孩子明明。
許明遲是個很聰明的孩子。
他在放學路上看見我就開始跑。
隻可惜。一個孩子,怎麼可能跑的過一個四十一歲的成年人呢?
他的脖子被我一刀切了下來。
我不僅沒有感受到快意。
還覺得有些便宜他了。
第三個找的人是楚星河。
他的眼睛很漂亮。
大大的,圓圓的,和我女兒一樣漂亮。
看的我都有點不忍心動手了。
可誰叫他先欺負我女兒的呢?
“寶貝,你是不是覺得很無助啊?應該的,皎皎死的時候,應該也和你一樣無助吧?”
我扯下楚星河嘴裏的抹布,我以為他最少會辯解幾句。可他隻是說:“給我個痛快吧!”
他的眼睛一直在往衣櫃門上瞟,我將門打開才發現,楚星河的家裏有兩個楚星河。
一對雙胞胎兄弟。
而我,分不清凶手是誰。
“凶手是我!”
“不,凶手是我!”
我將兩個楚星河都綁回了家,可事情的走向卻變的不受控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