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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和鬱晴結婚後,傅思川再也沒有來打擾我們。

隻是有一年突然收到律師來信,說傅思川的遺產指定繼承人是我,已經公證過了。

我才知道,在他出獄後的不久,他和丁玲一起自殺了。

臨死前他手上攥著戒指,平安扣也被他緊緊握住,也曾編輯短信給我,但是最終沒有發送出去。

我也早就換了號碼。

律師問我要不要知道,我下意識的就拒絕。

這筆錢我收下後就捐了出去,包括那個曾住了九年,幾乎是我所有青春的房子。

鬱晴安撫我的情緒,抱著小寶將我逗笑。

我們一家人其樂融融,又一年冬,家的樓下擺了五個雪人,小寶還哀求著鬱晴給她做第六個。

“雲舒,有我在,我會一直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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