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我所料,熱搜剛上沒三分鐘,我已經收到了來自李沁的短信轟炸。
“郭同,和你結婚這麼久,我竟然從未發現你是一個如此陰險歹毒的小人!”
“得不到我,就要以這種方式來博取我的關注嗎?你還真是小醜。”
“告訴你,就算你扒光了衣服躺在我麵前,我也不會多看你一眼。”
“我勸你趕緊澄清那條微博,不然要是阿其受到了什麼傷害,我要你千倍百倍償還。”
......
都已經破罐子破摔到這種程度了,一切都太遲了。
想讓我閉嘴吃啞巴虧,想都別想。
我眸光閃爍,給李沁打去了電話,“想讓我澄清,可以?隻要你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我立馬就消失的幹幹淨淨。”
電話那頭的李沁露出了一陣冷笑,“我早就應該猜到,像你這樣的男人,圖的不過就是我的錢罷了,你這麼執著於離婚,不就是想要離婚財產嗎?”
我感覺有些好笑,她但凡認真看看那份離婚協議書,就應該知道,除了我應得的那份財產,我一分錢都沒有多拿。
“我花了十年,為了你,為了這個家,付出了一切,那些都是我應得的。”我咬著牙,一字一頓的說出了這句話。
“你?你為這個家付出了什麼?你不過就是一個平庸的男人,費盡心機爬上了我的床,還敢往自己頭上攬功,我看你還真是白日夢做多了。”
“這些年陪著我往上走的,永遠都隻有阿其一個人,那些網友說的話,你自己心裏沒數嗎?你才是那個橫插一腳的第三者。”
我握著電話的手驟然就緊繃了起來。
我本來以為,我們至少有十年的夫妻情分,但現在看來,原來我在她的眼中,我一直都是阻礙她幸福的攔路石。
縱使我臉皮再厚,我也忍受不了這樣的羞辱。
我強忍著在眼眶中打轉的淚水,假裝有些如釋重負的說,“沒錯,我的眼裏隻有錢,我一無是處,所以咱倆也別耗著了,我淨身出戶總行了吧?”
可是哪怕我讓步到了這個份上,李沁依舊沒有放過我。
“別以為你這副故作清高的樣子,就能讓我多看你兩眼,郭同,你的那條微博對阿其的事業造成影響一天,我就讓你生不如死一天。想要置身事外拿錢走人,沒門兒。”
“我給你兩天時間,如果明天晚上我沒有看到你在微博上解釋清楚。我就把你當年是如何舔著臉爬上我的床的這件事原原本本的公開在網上,讓網友看看到底是誰才是那個插足的小三。”
電話那頭的嘟嘟聲不斷的傳來,可我的大腦中一片茫然。
「爬床?小三?」
我是像個舔狗一樣追在李沁後麵,但是這樣不知廉恥的事情,我從未做過。
不過我想都不用想這些事情她是從誰那裏聽說的。
我有些自暴自棄的笑了。
但又有些期待,倘若她知道了一切的真相,會不會後悔當初對我說了這樣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