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沒告訴吳春鶯他們住的家是我買的,她的彩禮錢是我付的,連她最喜歡的金耳環都是我買的。
她覺得我在這個家裏分走了本該屬於她的一切。
吳春鶯經常鼻孔對著我,斜眼昵我。
她裝作不經意地從我身邊經過,又一不小心將我撞倒。
趁我摔倒的時候惡人先告狀,嚷嚷著疼,潑婦一般躺在地上撒潑。
[你是不是沒長眼睛啊,讓你住在這裏已經是對你的仁慈了,你看誰家小姑子整天和自家弟弟住一起的!]
媽媽總勸我家和萬事興。
我上了一天班又實在太累,公司還催著我要方案。
我隻得忍著疼捂住腰,狼狽地端起電腦回了房間。
媽媽和弟弟都圍著吳春鶯,兩人一前一後的上下查看。
我墊在她身下她什麼事都沒有,卻扯著嗓子喊。
[我骨折了,動不了了,快送我去醫院!]
最後她的看病錢是我給的。
他們一家出了醫院懶得燒飯吃了頓大餐,美名其曰給吳春鶯補補。
而我就著冷掉的白粥吃完了剩下的半包榨菜。
吳春鶯越來越囂張。
她日漸圓滾的肚子裏塞著一個“金疙瘩”。
媽媽寶貝的不得了。
恨不得寸步不離地照顧她。
就連弟弟林誌也對她言聽計從,整日甜言蜜語哄著。
吳春鶯站著怕被碰到,躺著怕被磕到,飯來張口衣來伸手。
她對我的不滿幹脆也不藏著了。
誇張地挺著孕肚,手上的動作倒是一點也不含糊。
女人突然把我房間裏的東西一股腦扔到雜貨間。
就連差不多五十斤的書桌她也一聲不吭拖了出去。
吳春鶯齜牙咧嘴,[你憑什麼住這麼好的房間?這是你買的嗎你就住,現在這個家裏我最大,下不了蛋的母雞也配跟我比。]
我胸腔起伏著,看向林誌企圖讓他製止自己的老婆。
不想他沉默著低頭,避開了我的目光。
我頓感心寒。
當初林誌為了求我配合他說這個房子是他的時,滿口“好姐姐”的叫著,殷勤的幫我端茶倒水。
我看在從小一起長大的份上同意了。
如今他的老婆如此羞辱我他卻無動於衷。
我出錢買的房子竟然被一個外人說我不配住在這裏,讓我滾出去。
而我的家人都無動於衷地看著吳春鶯對我謾罵。
不,應該說是我以為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