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還沒有誕生的年代,警察能夠合法收錢的渠道就是辦酒咯。
......
海鮮酒樓的三層都被林輝給包了下來。
總共魚翅、鮑魚、大龍蝦,都是挑好的上。
各式的洋酒、紅酒、白酒也擺滿了桌子。
搞出這麼大的場麵,總共的花費也才不過五萬塊而已。
對於普通人當然是天價,但是對於林輝來說也就那樣了。
誰叫他自己搞出了一個日進鬥金的行業,而且還在不斷地擴張當中。
玫瑰花了三十萬從林輝手中買下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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