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離婚的很不體麵。
他家拆遷得了一些錢之後,就哄著我假離婚,但真的離婚之後,轉頭就和他的同事蘇青青結婚了。
我以為假離婚的時候,兒子給了我,前夫就不可能騙我。
可誰知道,前夫竟是連兒子都不肯要。
為了養活兒子,我撒潑用盡手段,鬧得滿城風雨,才從前夫手中摳到了一半的財產!
也就是靠著這一半財產,我養大了兒子。後來也能靠著這點積蓄,做起了賣豬肉的生意。
我從一個八九十斤的纖弱女人,漸漸地變成了一個能輕鬆扛起百八十斤豬肉的壯碩女人。
但錢越來越多,我能給兒子更好的生活了,我很高興。
最開始,我因為幹不動這些體力活,而被磨爛了肩膀,滿手血泡的時候,才八歲的兒子滿眼是淚水的在我懷裏哭嚎著:
“媽媽,我一定好好學習,長大了有出息,好好孝順你!讓那個男人後悔!”
沒錯,就是那個男人。
八歲的兒子,不會喊前夫爸爸的。
稚嫩的承諾還在耳畔回響著,可我咬牙養大的兒子,如今卻嫌棄我賣豬肉不夠體麵,不許我參加他的升學宴。
甚至在說,上一輩的恩怨,和他有什麼關係!
他這是忘了,是誰咬著牙吞著血,才把他養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