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把陳家人轟走後,我哥請了同事很快來替我驗傷,並且在醫院就給我做完筆錄。
我拿出手機裏的監控,一五一十地詳盡說出當時的情形。
我哥同事收好記錄本,點點頭,
“故意傷人,三年五年是沒跑了,後期看法院怎麼判吧。
放心,我們一定還你一個公道。”
為了盡快把陳琳送進監獄,我能下床後很快辦理了出院,回到自己家中。
警察局很快把陳琳一家也叫去做筆錄。
這時他們才知道我真的報了警,真心要把陳琳告上法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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