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懶得狡辯,眼睛酸澀的看向麵前的證據,一封遺書。
上麵的字跡的確是我前妻劉梅的,並且每一字仿佛都在說隻要她死就是我幹的。
信裏我們的關係糟糕透頂,讓我陷入了糟糕的處境。
更糟糕的事另外兩條視頻文件,是我親手將她暴力推倒謾罵的畫麵。
畫麵裏我手拿棍棒,凶神惡煞試圖對她動手。
這些證據要定罪還不夠分量,但足夠讓我汗流浹背,被釘上嫌疑人的標簽。
我急切的解釋:“這視頻證明不了什麼,有摩擦就能代表我會殺人嗎?”
而且視頻內容根本就是斷章取義,這讓我很氣憤。
推搡劉梅的視頻是在一年前,我們離婚後她和潘大海那個賭鬼結婚。
每天被家暴毆打,為了養那個賭鬼,開始找到我讓我給她青春補償費!
當初淨身出戶後我一分錢沒有留下,連女兒的撫養權也沒有爭取到。
這些年好不容易憑著天賦和努力來到了外企工作,努力了數年才有了起色。
劉梅了解到我的收入可觀,隔三差五來要錢。
剛開始我是不想給的,可她每天都來到我的單位撒潑打滾。
我不想斷送自己的前程,也不想讓女兒過得太差。
所以最後答應一年給她除了撫養費之外10萬的青春補償費。
視頻當中的場景是在三年前發生的。
劉梅突然提出要我給她五十萬,並拿女兒作為要挾。
我實在忍不了就罵了兩句,順便拿起了一旁的棍子揮舞了幾下。
當然最後沒動手,我自然知道打人犯法。
沒想到這竟然會在今天成為指控我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