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五歲那年我曾經走丟過四個月。
因為林雨生日,我們一家人去遊樂園。
她穿著粉藍的公主裙,由我爸抱著,我媽替她遮著太陽傘,另一隻手牽著我弟。
我跟在他們後麵一段距離,看著林雨精神似乎很好。一隻小手一會兒指指白鳥,一會兒指指兔子,軟軟幾聲把爸媽逗得哈哈大笑。
弟弟也跑去扯來一把太陽花給她。
他們臉上洋溢著溫情的幸福。
我吃力地跟著,卻和他們的距離越來越長。
一大波的人潮湧動。
終於在一個轉角冰淇淋店,我再也沒看見他們的身影。
在遊樂場經常有孩子走丟。
遊樂場管理員對我說,“別怕,你爸媽會來找你的,我們已經廣播通知了。”
我點點頭,說,“我不怕。就是他們給妹妹過生日去了,應該會晚點才來接我。”
我補充了一句,“今天也是我的生日。”
管理員一愣,然後塞給我了一顆糖。
我小心剝開糖紙,從早上坐到黃昏。
一直到遊樂場所有器械都變得安靜,燈光熄滅。
管理員眼裏終於閃過憐憫。
我被送去了公安局。
七天後,又被送去了旁邊的福利院。
四個月後,我爸出現在了福利院的門口,他看見我就給了我一巴掌,“讓你亂跑!你知不知道,我們到處找你!”
我媽陰沉著臉,欲言又止看了我一眼。倒是難得沒有訓斥我。
她皺眉攔住了我爸,有點不耐煩,“好了好了,人找到就行了。還不嫌丟臉,在外麵鬧什麼鬧?”
她看了一眼表,“我隻請了半天假,你把她帶回去,我還要趕去上班。”
回到了家,我發現我的東西都被搬到了雜物間。
家裏隻有兩間臥室,一間爸媽住,一間我和林雨住。
我和林雨住的那間,原本的上下床已經拆掉,換了一張兔子公主床。牆壁顏色也重新粉刷,是粉白色。
我爸冷著臉道,“小雨三個月前生病住院,醫院說她需要幹淨的空間。你經常幫你媽下地摘菜,就別弄臟小雨的屋子了。”
原來林雨病了,我才被丟在外麵這麼久。
我捏著手指,小心翼翼開口,“爸,能不能......”
我爸終於不悅打斷了我,訓斥道,“我說的你聽不懂嗎!你不要想著搬回去,你妹妹需要安靜,你能不能懂事一點?”
他走遠了,隱約還聽見一句,“就不該把你找回來,多事。”
我嚇得不敢再開口。
其實,我隻是想問,能不能用剩下的牆漆,把我的雜物間牆壁也刷一刷。
它們脆弱得,一碰就簌簌掉灰。
但我又有什麼資格提要求。
他們抽不出身,分不出來哪怕一點時間找我。
就像現在,他們其實知道我在哪個城市,卻沒有一個人肯過來。
主治醫師走了進來。
“林小姐,我們最後向你確認一次。”
“你明天是否確定要進行器官捐獻?是出自於你的主動,自願,沒有任何人威逼,脅迫?”
我眨眨眼,點了點頭。
“那是否需要通知你的家人前來?”
我搖搖頭。
他眼裏流露出了同情。
晚上,護士替我換了水。囑咐了明天上手術台的注意事項。
我的手機鈴聲又響了起來,
她有點氣憤,但還是問我,“要不要接聽?”
我費力看了一眼來電顯示。
是蔣哲。
蔣哲曾經是我的男朋友,
不過他現在已經是林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