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安,我們就到這兒吧。”
深秋的清晨,天氣很好,前一刻還高高興興吃著早餐,後一刻沈鶴就突然這麼說,毫無征兆。
我心臟霎時像是被捅了一刀,疼得眼淚瞬間簌簌往下掉,止都止不住。
“是要分手的意思嗎?”
我低下頭咬住唇,拚命克製自己的情緒,但聲音還是克製不住顫抖。
“嗯。”沈鶴依舊溫柔體貼抽取紙巾遞給我。
我接過紙巾,咬咬唇,還是同意道:“好,我知道了……我會盡快搬走的。”
我從不忍心讓他為難。
“不用,這套公寓已經轉到你名下,我會找時間搬走。”
沈鶴語氣十分平靜。
“嗯,我知道了。”我內心兵荒馬亂,沒心情推辭,緩了緩又說,“我會辭職離開公司。”
“這個……隨你。”
沈鶴起身離開餐桌,就像平常那樣準備出門去上班,心情似乎並沒什麼影響。
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他不可能娶我,從一開始就知道,我永遠跨不過與他之間的階層差距。
光是走到他身邊,我花了十年時間。
能和他相親相愛同居三年,已經是我的幸運,我根本沒有資格奢求更多,更不敢奢求能和他修成正果。
我是一個孤兒,出生沒幾天就被扔在孤兒院門口,被孤兒院工作人員照顧長大。
取名程歲安,院長希望我能歲歲平安,健康長大。
十二歲那年,我認識沈鶴。
那年,他十七歲,是同他媽媽一起來孤兒院送捐贈物品,給一個病重兒童捐款救命。
他的出現,瞬間驚豔了我的時光。
我第一次對“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有了實感。
那股光風霽月、溫潤如玉的氣質,以及出眾的相貌,令他站在人群裏顯得是那樣的出類拔萃,與眾不同。
這讓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人與人之間的差距,什麼叫天壤雲泥之別。
後來,我很努力很努力考上他上過的高中,上過的大學,就像是走過他走過的路一樣,去了解他的經曆。
然後成為他秘書部的實習生,之後是他的助理,接著是他女朋友。
雖然,他從沒對外公開過和我的關係,但也沒明言否認過。
他喜歡我是真的,我能真切感受得到。
他克己複禮,不好女色,但卻沒刻意隱藏對我的心意,不僅包容我的任性,還貴重禮物不斷,會容許我趴睡在他懷裏,對他各種撒嬌。
也興許,他隻是把我當貓兒養而縱容吧。
對於斷崖式分手,我真的不怪他,哪怕昨晚他還抵死糾纏,摟我入睡。
畢竟,他並沒有對不起我,隻是選擇不再喜歡我,隻是家世、階層差距太大,我並不適合做他妻子,襯托他顏麵。
我根本不可能做到喪心病狂,將他揣入凡塵同我一起平凡,斷掉他家幾代人積攢下來的希望。
因此,還是就這麼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