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報警了,可是警察告訴我證據不足,很難給莫君澤判刑。
對麵的女警官斟酌著語氣說:「莫君澤在審訊時說......」
她好像難以啟齒,最終還是開口:「他說你是自願的。」
「他說謊!」我咬牙切齒地反駁道:「我不是自願的,我是被迷暈了帶到地下室的!」
女警官連忙安撫我:「我理解您的心情,我們警方也在全力調查,但您去醫院檢查時體內已經查不到任何藥物成分了,而且您說的辦公室過道的監控也壞了,我們目前查不到有力的證據,我也是想問問您,還能不能想起什麼遺漏的線索?」
監控壞了?
哪有這麼巧的事?
而且我身上的手機也不見了,沒法證明是江望星把我帶到辦公室去。
我心頭泛起一陣陣寒意。
我的好弟弟真是把一切都算盡了,斷了我所有的後路。
我用力地將指甲掐進掌心,壓下心底的苦澀,聲音沙啞地問女警官:「可是我被他關在地下室七天,不能算綁架嗎?」
女警官為難地告訴我:「可是您的家人並沒有報警說你失蹤,莫君澤說的是你原本同意在他那裏留宿,隻是你們因為金錢發生了紛爭,所以......」
最後她給我重重一擊,「您的家人也同意了這個說法。」
我如遭雷擊。
雖然我知道爸媽偏心,可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啊?難道我就不是他們的兒子嗎?
我渾渾噩噩地走出警察局,正好接到爸爸的電話,他讓我回家一趟。
我也想回去問問他們,為什麼啊?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我走進家門,爸媽都坐在客廳等我。
爸爸看見我立刻從沙發上站起來,他猶豫著開口:「小年,你身體還好嗎?」
我垂下眼沒說話,這是我受到傷害之後,收到的第一句來自家人的關心。
我看見爸爸放在身側的手攥緊了拳頭,他的聲音有點顫,「那莫君澤就是個畜生!」
我的眼眶濕潤,別扭地不去看他,下一秒卻聽見他說:「這次是你弟弟做錯了。」